各镇(街)财政局(所)、各镇(街)中心小学、完中及直属学校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及清算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17〕88号)、《关于清算下达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省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18〕41号)和区教育局《关于拨付2018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函》(新教函〔2018〕115号)精神,现下达你镇(街、校)2018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请及时将资金划拨或将用款计划下达给各学校,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