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财政局(分局、所)、各镇(街、区)完中及相关直属学校: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江门市优待困难转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子女资助资金、普通高中困难家庭学生资助资金和困难市区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19〕142号)和区教育局《关于拨付2019-2020学年转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子女助学金的函》(新教函〔2020〕5号)精神,对我区2019—2020学年转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子女发放资助金,现将此专项资金的市、区级财政补助部分拨付你镇(街、区)、校,请按规定拨付(下达)至有关学校,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区直属学校由区财政下达用款计划。
附件:江门市新会区2019-2020学年优待困难转复退军人等优抚对象子女资助金明细表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