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9-12
各镇(街、区)经济发展办、各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4〕74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标准
支持对象及标准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分为境外参展支持、境内参展支持。
(二)支持企业防范国际贸易风险。支持企业投保短期进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保险公司销售平台类保险产品、支持企业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信服务。
(三)支持外贸促稳提质。支持企业通过海关 AEO 高级认证、支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风险控制平台建设、支持海关监管场所发展。
本次申报项目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发生的项目。如项目已在之前年度申报完毕的,不接受重复申报。企业报送材料的建议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8日,逾期不候。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请各有意向申报的企业通过“江惠通”平台(https://jht.jiangmen.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将资金申报的所有纸质资料(一式两份,胶装)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提交到我局委托地点集中收集。请严格按照《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申报指引》(附件2)准备申报资料进行提交,申报资料内请必须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时间要求
请各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抓紧时间进行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9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资料提交,逾期不候。
四、注意事项
我局委托江门市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进行材料收集,地址:江门市堤东路105号国际会馆204室,联系人:林先生,电话:3507358;张小姐:3380991。
特此通知。
3.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2024年9月12日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105号国际会馆204室;联系人:林先生,电话:3507358;张小姐:338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