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会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6-18
全区各社会组织:
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26年新修订),现就开展2026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参加评估:
1.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的;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评估:
1.未按照规定参加上年度检查或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2.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或行政处罚;
3.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实行分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主要反映近三年社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施规范化管理,参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三、评估等级
评估满分为1000分,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AAAAA(5A)级,评分≥951分;
(二)AAAA(4A)级,950≥评分≥901分;
(三)AAA(3A)级,900≥评分≥801分;
(四)AA(2A)级,800≥评分≥701分;
(五)A(1A)级,评分≤700分。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符合参加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四、工作安排
(一)评估申报。7月3日前,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交评估申请表一式三份送至区民政局民政事务服务中心411室。
(二)评估准备。2026年8月15日前,参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按照每一项要求进行自评并准备资料,资料装订成册,供专家实地考察时使用。
(三)实地评估。2026年9月15日前,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考察,提出初评意见。
(四)等级确定。区评估委员会审议初步评估等级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区民政局确认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评估牌匾及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评估坚持自愿参加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评估为名向社会组织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
(二)参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要求做好自查和自评,按时报送评估材料。凡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一律取消评估资格或评估等级,并根据情节予以惩戒措施。
(三)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引领全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评估工作。如社会组织已申报并经过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确认参评资格,不得随意提出退评。
联系电话:6628309、6178111
电子邮箱:1649589877@qq.com
江门市新会区民政局
2026年6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