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特色优势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江财农〔2019〕96号)文件精神,市级财政下达7个市(区)组织举办特色节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推介活动、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5万元,用于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的推介活动,提升农产品质量档次和品牌影响力,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特色产品名称、承担单位数量及补助金额
特色产品名称,如新会柑(新会陈皮)等,承担单位一个,补助5万元。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资格: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区注册的农业企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条件:
(1)、具有推介能力,组织或承办过类似的活动;或组织行业成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展会等。
(2)、有专人负责推介活动的策划。
(3)、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对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人管理,设立收支明细账。
三、申报程序
1、由申报企业制定申报书(实施方案),申报书(实施方案)应包括企业简介、项目详细活动内容、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经费预算等。
2、申报单位应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信息化股。
3、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附件:2020年特色优势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