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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7-08

各镇(街)农业农村办公室:

  根据《关于新会区种植业2021年春节期间和春耕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新农农〔2021〕10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指标的通知》(新财预〔202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为做好我区2021年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综合镇(街)和有关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的有关具体申报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项目,引导种植户科学选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推进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保护、示范、推广和应用。

  二、实施内容和期限

  (一)实施内容。重点扶持1个至3个镇(街)开展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

  (二)实施期限。2021年7月至12月底。

  三、申报实施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实施主体。各镇(街)农业农村办公室[下称镇(街)农办]。

  (二)申报条件。

  1、镇(街)农办与示范户签订示范协议,配合中标供应商推进项目建设;

  2、示范面积连片(下称示范片)不少于(含)60亩,示范地点交通便利,排灌方便,利于实施本项目示范。

  3、根据本辖区的种植现状与发展方向,各镇(街)农办只申报实施1项同类作物(含粮食、油料、蔬菜、果蔗、茶叶、花卉、食用菌等)的新品种或新技术示范。申报新品种示范的品种要属于2020年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名录,或江门市名特优新名录,或新会县志(年鉴)记载的品种;申报新技术示范的技术要属于2019年广东省农业主推技术名录,或获得科技推广奖的技术。在基本农田种植的乔木类果树、花卉的不列入项目申报范围。

  4、农办和示范户制定《2021年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建设方案》(下称建设方案),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示范品种或新技术名称、实施地点、示范户名称、登记名册、主要建设措施和内容、建设限期、标牌标竖、示范绩效等,以及其它相关建设内容。

  5、当地政府重视,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四、申报时间

  2021年7月8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止。

  五、扶持实施主体的确定程序

  1、各镇(街)农办要严格按申报条件,认真把好申报关,在本辖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或获广东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认定的村委会中,遴选1个有一定基础和工作积极性较高、适合开展项目的为示范户,经在属地村委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依时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

  2、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1人)、规划财务股(1人),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人),镇(街)农办代表(抽签确定2名)组成5人评审小组,按申报结果和评审裁量表(详见附件3)进行分数评审,按评审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扶持的实施镇(街)农办(即实施主体),并在新会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公示确定结果(7个工作日)。

  六、实施方式

  1、区农业农村局按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开展关键环节托种托管的社会化服务,并签订《社会化服务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有关实施主体(含示范户)对应《项目建设方案》签订《社会化服务协议》的具体事项,包括物化补助生产投入品(含种子、肥料、农膜、农药及其他农用装备等)、编制技术措施、示范牌标竖、宣传培训、现场观摩交流示范推广、建立示范台账、满意度调查、总结审计验收等。(项目经费不得支付季节性人工和地租)

  3、中标供应商于10月上旬前,按《社会化服务合同》和《社会化服务协议》等要求,完成相关社会化服务,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验收。

  七、资金规模和补助方式

  (一)资金规模。本示范项目区级补助资金共14万元。

  (二)补助方式。按本项目的《社会化服务合同》条款和进度,由区农业农村局报请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补助给中标供应商。

  八、评审和确定程序

  1、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1人)、规划财务股(1人)、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1人)、镇(街)农业农村办公室代表(抽签确定2名)组成5人评审小组,按申报结果和评审裁量表(详见附件3)进行分数评审,按评审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扶持的实施主体,并在新会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公示确定结果(7个工作日)。

  2、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全区有三个以上(含)镇(街)农办申报的,确定扶持3个实施主体;有2个申报的,确定扶持2个实施主体;有1个申报的,确定扶持1个实施主体。

  九、其他事宜

  (一)请各镇(街)农办于7月23日前,通过“OA”将申报材料(含附件1、2、3)扫描件和电子文档,以及公示照片上报我局种植业管理股。

  (二)对不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情形之一的镇(街),我局不予支持开展本项目。

  (三)请有意向开展项目服务的供应商于7月16日前向我局咨询相关事项。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新会区2021年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协议(参考样本)

             4.项目评审裁量表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8日


(联系人:梁湘怡,联系电话:6662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