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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银鹭大道东延线(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3-23

新水许准〔2026〕41号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银鹭大道东延线(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我局已组织完成对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银鹭大道东延线(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工程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枢纽新城。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箱涵工程、旧路拆除工程、改路、改沟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内容组成。工程总占地面积4.0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00公顷,临时占地0.01公顷。项目建设期间产生总挖方7.44万立方米,总填方14.25万立方米,借方10.50万立方米,弃方3.69万立方米,弃方运至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弃土场(位于开平市月山镇龙尾村)进行回填。项目总投资为11811万元,其中建安费966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专项债券及财政统筹安排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已于2023年9月开工,预计2026年3月完工,总工期31个月。该项目属于补办水土保持审批手续。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01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面积为40091.00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按每平方米0.6元计征,共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4054.60元。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请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落实拦挡、覆盖、沉沙和排水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三)鼓励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四)请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五)如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七)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以及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请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银鹭大道东延线(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6年3月23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新会区自然资源局,新会区圭峰会城林业水利管理所,江门市邦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