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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广东新锐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新锐模块化智能储存装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6-23

新水许准〔2026〕77号

广东新锐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6月23日受理你公司关于广东新锐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新锐模块化智能储存装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新锐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新锐模块化智能储存装备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工业路北侧地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7层宿舍楼、1栋4层戊类二级厂房(1#厂房)及配套道路、景观绿化及综合管线附属设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53公顷(25329平方米),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2.44万立方米,填方总量2.44万立方米,无借方,无余方。项目估算总投资352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000万元。项目已于2026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3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本次属于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53公顷(25329平方米)。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5%,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林草覆盖率不低于6%。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面积为25329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按每平方米0.6元计征,共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5197.40元。


    附件:实施广东新锐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新锐模块化智能储存装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6年6月23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司前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江门市嘉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