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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6-16

编号:公房送告2026000005

  经核,民和苑1座1105公共租赁住房原承租人林永良已离世,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因采用公告以外的方法无法向民和苑1座1105实际居住人及林永良合法继承人、近亲属等人送达《关于解除林永良公租房合同并限期腾退房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依法向上述市民公告送达上述《公告》(详见附件),要求上述市民自收到《公告》之日起15日内,完成以下事项:

  1、搬离并清空房屋内全部私人物品;

  2、结清房屋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所有费用;

  3、联系我局办理房屋腾退手续。 

  请上述市民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江门市新会区公房管理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知政北路13号首层(实验幼儿园侧)电话:0750-6661210】领取上述《公告》,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解除林永良公租房合同并限期腾退房屋的公告》.docx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