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08
编号:公房送告2026000006
经核,李家威、陈永祥等人已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累计达4个月以上,根据《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因采用公告以外的方法无法向上述市民送达《租金催缴通知书》(李家威)、《租金催缴通知书》(陈永祥)。现依法向上述市民公告送达上述《租金催缴通知书》(详见附件),要求上述市民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所欠房屋租金。
请上述市民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江门市新会区公房管理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知政北路13号首层(实验幼儿园侧)电话:0750-6661210】领取上述《租金催缴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