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5-18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8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孖洲第三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9936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8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孖洲第二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794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8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孖洲第一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839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8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孖洲第四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547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8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中兴第一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9079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8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中兴第二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930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8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中兴第三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3555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8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朗坡第二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800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9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朗坡第三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510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9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朗坡第一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31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9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047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9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霞路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霞路村田寮第三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779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9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霞路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霞路村下联第二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161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9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霞路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霞路村五福第三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3997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9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竹乔龙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竹乔龙村竹湾第一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竹乔龙村竹湾第二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竹乔龙村竹湾第三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竹乔龙村竹湾第四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0070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3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