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8-12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11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83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天马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7172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5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8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2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11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83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天马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二联组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6888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5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8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2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11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83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天马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经济联合社、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四联组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共有的集体土地0.1335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5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8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2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11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83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天马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天马七联组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352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5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8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