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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9-30

新征公告字〔2026〕11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124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设施类建设活动。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天湖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天湖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4.739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124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