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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广东新会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6-15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广东新会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图解:广东新会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解读文本:


广东新会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一、制定背景

湿地在净化环境、调节气候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被称为“地球之肾”,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载体。湿地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湿地,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定依据

    1.《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林湿发[2017]105号)

2.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评估评分标准》的通知(林湿综字〔20182 号)

3.《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2111日起实施)

三、主要内容解读

《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了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等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全文共二十四条,涵盖湿地公园的管理、保护与规划建设等内容。

1.总则。新会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和建设,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等方面的作用。 

2.管理机构。明确了湿地公园主管部门为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管理单位为广东新会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3.规划与建设。明确了 《广东新会小鸟天堂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是湿地公园保护、建设、管理与利用的重要依据。 在湿地公园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的,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建设。

4.保护与管理。湿地公园实行分区管理,根据主要功能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5个功能区,其中湿地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恢复重建区仅能开展培育和恢复湿地的相关活动。宣教展示区可开展以生态展示、科普教育为主的活动。合理利用区可开展不损害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生态旅游等活动。管理服务区可开展管理、接待和服务等活动。

5.法律责任。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水体水质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违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实施年限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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