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圭峰会城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圭峰会城保存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圭峰会城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我单位编制了《圭峰管委会(会城街道办)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新会政务信息网”网站(http://www.xinhui.gov.cn)中“圭峰会城”网页上(政府信息公开 > 镇级信息公开 > 圭峰会城)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圭峰会城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圭峰会城内设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圭峰会城制定的规章;以圭峰会城党政办名义发布或者以管委会、街道办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圭峰会城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圭峰会城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圭峰会城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报告。
(八)其他
主要包括:圭峰会城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圭峰会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圭峰会城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圭峰会城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圭峰会城编制了《新会区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新会政务信息网”网站(http://www.xinhui.gov.cn)中“圭峰会城”网页上查阅该《目录》。
栏目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组织机构” “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和“其他”七部分,其中“组织机构”划分为“领导分工”和“机构职能”两个信息子类,“部门文件”划分为“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两个信息子类,“行政执法”划分为“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七个信息子类。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子类或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 公开内容
圭峰会城党政办公室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圭峰会城领导及分工;
2.管委会、办事处、党政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圭峰会城领导出席重要政务活动信息(新闻通稿);
4.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5.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公开形式
1.圭峰会城依法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是通过 “新会政务信息网”网站(http://www.xinhui.gov.cn)公开。另以圭峰会城发布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2.本单位在会城新桥路9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单位在会城新桥路9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圭峰会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圭峰会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圭峰会城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向圭峰会城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圭峰会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
2.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圭峰会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3.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在新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新会区圭峰管委会(会城街道办)(https://ysqgk.gd.gov.cn/750118/choice)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5.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办公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新桥路9号,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 申请处理
(1)登记初审
圭峰会城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圭峰会城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时间的确认
①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②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③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④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圭峰会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圭峰会城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详见圭峰会城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之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④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⑤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⑥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⑦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⑧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圭峰会城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详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圭峰会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圭峰会城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新桥路9号
邮政编码:529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0)6674182
传 真:(0750)6326222
电子信箱:huichengjiedaoban@126.com
圭峰会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圭峰会城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新桥路9号
邮政编码:529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0)6674182
传 真:(0750)6326222
电子信箱:gfhcdzb@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圭峰会城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圭峰会城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圭峰会城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圭峰会城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会城纪工委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0750-6670514,办公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新桥路9号,邮政编码:5291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新会区圭峰会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圭峰会城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1
新会区圭峰会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