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我区只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新会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新会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新会居住或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新会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新会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报名时要提供在校期间修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实践课程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等复印件)。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1〕1号)规定进行。
三、受理范围
新会区户籍、在新会区居住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新会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新会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网报时间
申请人在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五、材料审核
本认定机构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在报名中上传材料。上传材料时间:2025年10月10日9:00至2025年10月16日17:00。申请人上传的材料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到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人须上传的认定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新会区的申请人须上传身份证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
(2)居住在新会区的申请人须上传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港澳台人员须上传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驻新会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上传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申请人的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须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测试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体检时间:2025年9月26日-30日(其中9月28日体检中心休息),10月9日-14日(其中10月12日体检中心休息),上午8:00-11:00。
(2)体检地点:新会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新会龙山路)。
(3)申请人须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双面打印),填好相关个人信息,贴好照片,并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到新会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预约体检(详见新会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知附件4:个人体检预约指引)。体检结果由申请人自行前往体检中心领取。网上报名时要上传新会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即: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正反面),体检表上须盖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蓝色印章)和医院体检专用章(红色印章)。《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
(4)申请人须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体检材料(含体检表正反面及所有检验报告单)交到新会区教育局(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葵安路8号,新会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6623060)。也可选择邮寄方式,邮寄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葵安路8号,收件人: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梁老师。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本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等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认定机构(新会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在审核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将函件寄到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待函件办理完毕后,寄回给认定机构,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申请人须提交一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请在提交纸质体检材料时一并提交(用照片袋装好,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六、受理认定
认定机构将于2025年11月14日前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审核、网上确认和制作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个人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2025年 11月下旬,地点:新会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6623060。具体时间请留意新会人民政府网站新会区教育局网页(http://www.xinhui.gov.cn/gzjg/qzfgzbm/jmsxhqjyj/)相关公告。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上传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粘贴在体检表上的照片以及现场提交用于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五)请申请人按本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上传材料。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七)申请人用江门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申请认定的,需同时上传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