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江科〔2023〕43号)、《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意见》(江科〔2017〕213号)等文件要求,现拟对“江门市便携手持式电子照明设备技术研究中心”等3项逾期未验收项目予以清理。现公示相关项目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向上级部门提请终止结题。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受理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圭峰路6号,联系人:陈先生、戴先生,联系电话:0750-6183266)。属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复核申请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附件:清理项目名单
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