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新会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新会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新会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新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hu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xinhui.gov.cn/jmxhqnyj/gkmlpt/index)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新会区农业农村局(地址:会城西门路农林新村2座)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行政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或者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上级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文件;由本机关制定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其他文件等。

(三)行政执法

主要包括:涉农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及其他具体行政执法信息等。

(四)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涉农项目申报指南信息、资金申请指南信息等。

(五)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等。

(六)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情况等。

(七)其他

主要包括:涉农公告、公示、通告等;农业信息、相关工作意见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新会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2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新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hui.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新会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地址:会城西门路农林新村2座) 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xinhui.gov.cn/jmxhqnyj/gkmlpt/index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会城西门路农林新村2座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会城西门路农林新村2座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点),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新会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新会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的本机关网页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会城西门路农林新村2座

  邮政编码:529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传真:0750-6661617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750103/choice)。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咨询电话:0750-6662529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详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本机关自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收取的信息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另外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将按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统计汇总,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会城西门路农林新村2座

邮政编码:529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0-6662529

传真:0750-6661617

电子信箱:xinhuinyj@163.com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会城西门路农林新村2座

邮政编码:529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0-6662529

传真:0750-6661617

电子信箱:xinhuinyj@163.com 

四、其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本机关更正。本机关审核属实的,予以更正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6373037,传真:6661617,电子邮箱:xinhuinyj@163.com,办公地址:会城西门路农林新村2座,邮政编码:5291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新会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新会区农业农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3. 《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2021年11月



附件:

1.新会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021年版).doc

2.新会区农业农村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3.《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