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2023〕77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联合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级驻新会有关单位: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业经区政府十六届9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粤府〔2021〕28号)《关于印发〈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江府〔2021〕8号)《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新府〔2021〕25号),为谋划推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公平、包容、创新”的发展理念,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民生、集聚人才的战略举措,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为“十四五”时期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贯彻实施《江门市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进一步做好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等稳定就业工作纲领性文件及其配套政策,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得到完善。五年来,全区使用就业创业专项资金1.11亿元,惠及企业5000多家次、惠及个人6.85万人次。创新实施就业实名制,精准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启动“农村电商”工程,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设立创业孵化基地4个,累计进驻创业团队419个,带动就业1314人。依托全区33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覆盖城乡、上下贯通的市、县级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五年来全区就业局势始终保持总体稳定。2016年至2020年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3.7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6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356人;2020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为2.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社会保险事业稳步发展。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市级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企业年金制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安全有序运行。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三大险种累计参保缴费71.75万人,基金累计结余3.95亿元。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达2259.30元/月,比“十二五”期末增长26.7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5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62.5%。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5年的1080元/月提高至2020年的1395元/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57.70万元提高至84.72万元,工伤伤残津贴补助标准从2015年月人均2131.48元提高至2020年的3787.49元。
人才引育工作成效明显。出台实施《关于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印发新会区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荐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新会分中心。全区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个、创新实践基地13个、博士工作站6个,在站博士后14人。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结构、质量均显著提升。全区专业技术人才6.26万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4714人。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我区现已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3家。五年来新增技能人才0.98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2.5万人,建成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1个,技能名(大)师工作室10个(其中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个),企业首席技师6人。
“三项工程”亮点纷呈。全面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建成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1个、大师工作室2个,培训“粤菜师傅”820人次,推进“粤菜师傅”工程“彩虹计划”餐饮创业项目,创业店达12家。深入实施“广东技工”工程,新会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新会技师学院,并成为全省首家县区级技师学院。学院创新建立健全“工匠课堂”培训课程服务体系,贴合企业需求提供“菜单式”培训服务,每年为社会培养输送超过3500名技能人才。扎实推进“南粤家政”工程,依托新会技师学院,建设南粤家政(江门)护理学院,打造集教学、培训和鉴定于一体的“南粤家政”省级培训基地。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不断规范。结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实现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全覆盖。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化建设,透明度和公信度显著提高。实行分类管理,基本形成涵盖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考核奖惩等较为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保障我区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公益性职能提供有力保障。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卫生、教育系统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
劳动关系继续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合同制度全面落实,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劳动监察执法效能不断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机制体制不断健全。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十三五”期间,全区劳资案件数量实现逐年下降,全区未发生劳资纠纷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深化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相比“十二五”期间分别提高14.81%和15.04%。2020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75.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5.37%。
公共服务均等化显著提升。加强社会保障卡建设,全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84.4万人,常住人口覆盖率达97.96%。全省首推社保卡“即办即取”服务,开通31个快速发卡服务网点,为16630人提供快速发卡服务。在全省率先开通电子社保卡“C—B”医保扫码支付。在全省首创人脸识别失业待遇验资,智能判断失业金领取人员就业状态。在全省首推家政“安心码”,依托“五邑人社”微信小程序,搭建南粤家政(江门)数字化信息平台。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在“粤商通”APP上线“疫情补贴”办理专区,提供扶持补贴申领“掌上办”服务。建设便民服务平台,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2018年以来,先后取消证明材料41项(含社保经办)。同时,不断创新便民服务,在全市人社系统首推“周日预约”、“中午不打烊”的暖心服务;主动邀请税务部门进驻社保服务大厅,推出“税险同窗”服务;推行“不见面”办事,通过“网上办”、“手机办”等方式快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资格认证、居民养老资格认证、失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等业务,让群众“少跑腿”。2020年社保综合服务大厅荣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的荣誉称号。
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坚强领导,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以民为中心,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的十九大强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加速推进,与广东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构建“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发展格局等形成战略衔接,必将带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为新会促进就业创业更高质量发展、社会保障更加顺畅平稳、人才更加集聚发展、公共服务承载能力更快提升等,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新空间。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显著成就,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积累了深厚基础。新会区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区域,“十三五”以来,全区经济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民生福祉不断改善。2016至2020年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9%,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812.24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2万元,年均增长6.1%;2020年财政收入56.8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77.73亿元,分别比“十二五”期末增长29.38%和85.2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22913元增至2020年的35988元,五年年均增长11.41%。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持续提升,为就业资金稳定投入、社保待遇稳步提高、收入分配改革等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展望“十四五”时期,适逢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江海门户长足发展的历史契机,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将建设成为全省第四大枢纽,这些都将为新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十四五”期间增创新优势、实现新飞跃提供新的重大机遇。
不断改革探索,为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十三五”时期,新会区委区政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大力推进,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各项政策措施陆续出台,社会治理持续改善,社保待遇稳步提高,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群众基础雄厚,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更加牢固,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五年来的创新实践,为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创新增添了动力,积累了经验。
国内外发展不确定性持续增加,对新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
业发展提出了新挑战。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经济增长放缓,贸易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新会对外贸易受到较大冲击,制造业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阵痛期,大宗消费增长放缓。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的问题,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放缓,整体经济抗风险能力比较弱,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未成规模,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慢,未能融入珠三角高端产业体系,自主创新和招才引智能力较弱,教育、医疗卫生、养老、公共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这些不利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区引才留才工作。
“工业立区”战略的深入实施,对新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新会区坚持工业立区不动摇,2020年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例达35.4%,形成了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大健康、新材料等五大新兴产业。这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大量的高技能人才支撑。然而,当前我区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与企业招工难、技工普工短缺的现象长期存在,加之周边先进城市的虹吸效应,进一步加剧了新会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这对我区未来五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带来了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
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对新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带来了新压力。近年来,我区老年人口总量持续攀升,2020年全区户籍人口76.59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17.18万人,占比22.43%,而全区仅有社会福利院和养老机构25间,床位4518张,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严峻的老龄化趋势对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提出新要求,迫切需要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实现制度、政策的协调和联动调整,积极应对社保征缴扩面难度加大、老人护理行业用工短缺等一系列问题,切实增强社会抵御风险能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中央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将人社工作和人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委“1310”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加快“一园三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扛起“首善之责”,奋力打造江门高质量发展标杆,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化活跃、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首善之区”。
党建引领,凝心聚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奋斗目标,全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为新会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立足实际,明确目标。坚持总体规划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充分发挥侨乡优势,立足我区中心城区以及各镇(街)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人口发展阶段性特征,自觉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我区高质量发展目标,根据湾区发展要求与态势,以江海门户为指向,创造宜居宜业环境,优化营商营智环境,全力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维权和收入分配等工作,努力展现新作为。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实施人才优先战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办好民生实事,满足民生需求,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努力满足新期望。
创新驱动,持续发力。坚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正确方向,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政策、创新平台、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努力发掘新动能。
践行法治,维护公平。坚持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以制度公平和程序规范保障群众权利公平,努力维护好各类群体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发展新景象。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政策联动更加紧密,多渠道就业促进机制更加健全,创新创业引领作用更加突显,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成全面覆盖、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多层次、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优化业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加大风险防控力度,规范社保基金运行管理,充分发挥社保基金“社会稳定器”的强大作用。
打造高质量发展人才保障体系。
健全高质量人才发展保障体系。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坚持以用为本、人才优先原则,做大做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更加畅通,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新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到“十四五”期末,新增急需紧缺博士硕士人才437人,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800人,新增技能人才23000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人才总量35%以上;开展补贴性培训25000人次以上,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500人次以上,开展“南粤家政”培训6500人次以上。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继续提升,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劳资纠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到“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7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100%。
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取得重要进展,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加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广泛应用。“十四五”期末,新会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87.69万人,常住人口持卡率达到97.50%。
注:[ ]内为累计数。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提升“乐业五邑”工作品牌,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形成敬业乐业的社会氛围。
坚持就业优先目标导向。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全面融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个领域。持续提升产业带动就业能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岗位扩大就业。加快出台《新会区促进“葵乡人才”发展措施》,强化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促进各镇(街)政府落实就业工作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跨层级、跨部门的常态化促进就业协同联动机制和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切实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建立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充分把握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契机,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行业、企业发展。建立公共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效果评估机制,发挥头部企业及产业链、重点建设项目、核心发展区域、重大发展平台和产业园区对就业人口的承接、容纳,吸引聚集新增劳动力。加快构建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潜力大的现代服务业、部分劳动密集型行业和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
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构建更有力更完善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吸纳就业,促进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快聚集、科学调配劳动力资源,推动形成就业需求侧与岗位供给侧有效衔接机制,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健全就业创业政策与乡村振兴衔接长效机制,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返乡创业渠道。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加强政策实施的定期评估和动态监控,建立政策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
坚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就业。加快推进纺织服装、造纸、摩托车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稳定和扩大现有就业岗位。立足我区现有产业基础及新兴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两大战略性产业集群,巩固提升现代农业与食品、现代轻工纺织两大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新一代电子信息、新能源产业三大先进制造业新兴增长极,增强吸纳就业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劳动者技能转换相匹配,促进充分高质量就业。在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新会片区,以及六大特色园区(江睦新能源双碳产业园、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园、硅能源产业园、广东轨道交通产业园、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立园区服务站,鼓励扶持民营劳务市场发展。
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动我区稳岗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紧握“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新会片区”“六大特色园区”发展的契机,抓紧机遇拓宽自主择业、新形态就业的渠道,提供更多优质就业机会。鼓励个体经营,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将就业创业政策向符合条件的新经济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延伸,强化自主择业、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提升“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的促就业效应,着力扩大技能人才供给,抓住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机遇,提高就业容量、增加就业机会。深入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工程,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技能人才,促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激发农业农村创造就业潜能。
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持续完善普惠性的创业扶持政策,满足各类群体创业需求。深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开展创业孵化基地品质提升行动,建设一批兼具新会特色和产业所需的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市场化运作、资本化运营和专业化服务,有效集成创业政策、服务和项目,形成创业创新生态链。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政策和制度,积极开展创业培训。鼓励创业创新人员参与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及相关配套活动,促进创业项目、人才与资本、市场资源的有效对接,促进更多优质创业项目落地新会。
实施高校毕业生“青苗成长”计划。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技能成长行动,构建“职业指导+就业见习+技能培训+创业实践”的就业能力提升体系,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应市场和企业实际需要的能力。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就业岗位,拓展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空间。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引导和劳动精神、职业精神培育,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引导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对在基层一线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在招聘、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实施分类帮扶。
实施异地务工人员“扎根新会”计划。建立完善异地务工人员长效服务机制,通过落实补贴政策、优化跟踪服务、强化权益保障、指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等措施,促进异地务工人员“扎根新会”。发展特色县域经济、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拓宽异地务工人员在新会的创业空间,推动增收致富。深入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劳动权益保障,搭建农民工职业成长阶梯,推进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促进异地务工人员有效融入当地社会发展进程。
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计划。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健全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和服务机制。强化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员、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结合其就业意愿分级分类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鼓励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支持困难人员多形式就业。开展就业困难人员专项援助活动,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和托底安置力度,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通过“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劳动者求职就业全程服务,提供“一站式”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服务平台,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实现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资源向农村、重点群体倾斜力度。提高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精细化服务水平。落实就业服务专员制度,实施“一企一策”用工保障服务。探索建立不同辖区、层级、业务部门的衔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基层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人员晋升以及激励机制,保障人员配备,稳定人员队伍。制定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通过组织定期轮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素质。充分运用互联网、云技术等手段,开展网上学习、远程教学等线上培训,培养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人员队伍的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
提升跨区域劳务协作水平。建立健全政府推动、市场参与的跨区域劳务协作体系,主动对接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其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与省内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等院校、企业等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精准化的劳务对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劳动力转移的组织水平,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开展对口交流合作,探索“就业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劳动力”的劳务输转模式,借助市场力量推动劳务协作发展。加强输出前、中、后全流程服务和管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关心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形成合理高效的劳务协作机制。
深化就业实名制建设和应用。实施数据驱动型的实名制就业服务和管理,搭建“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大数据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就业实名制,全方位采集就业数据,提升就业与人才、社保、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等业务数据协同校验水平,推进就业数据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实现动态交换更新。加强就业数据与宏观经济数据的关联分析,提升就业形势分析研判的科学性、准确性。通过数据驱动就业服务工作网络化、智能化、高效化发展,实现就业数据精准统计、求职用工需求精准匹配、就业政策服务精准推送、就业失业风险提前预警。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民生为本,推进新会区民生实事项目,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压紧压实各级政府扩面征缴主体责任,促进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联合总工会、税务局等有关部门,以职工养老保险为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兜底的模式,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等参保,同时促进企业为在岗职工依法全员足额参保缴费。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依法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落实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等优惠政策,针对特殊群体主动上门服务,做到应保尽保。贯彻落实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基本社会保险政策,依法保障在我区就业、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权益。配合省建立集中管理、全面共享、多方应用的全民参保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系统信息比对,防止发生社会保险待遇错发、重复申领等现象。
持续完善参保政策。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促进企业为在岗职工依法全员足额参保缴费。推动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完善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实现住建、公路、水运、水利、能源等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全覆盖。继续完善新业态从业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妥善解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村(社区)两委人员、企业实习见习学生等特定人群工伤保障问题。
巩固提升社保统筹层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各项机制,配合推进省级统筹与全国统筹有序对接。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按照省、市的部署,逐步过渡至省级管理。推进失业保险由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持续深化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改革,规范运行机制。优化省级统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增强区域间社保发展协调性和整体性,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保制度。
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探索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及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配合省、市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健全待遇衔接机制。完善企业年金备案,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探索建立行业性、区域性企业年金制度。巩固和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账积累。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
落实落细失业保险制度。贯彻执行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完善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待遇申领发放政策。拓宽失业保险金等待遇申领渠道。持续落实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普惠性稳岗补贴发放等惠企惠民政策,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创新推动工伤保险惠民。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障制度体系。落实工伤保险制度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发挥工伤保险基金预防工伤事故(职业病)发生的作用。落实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妥善解决特定群体工伤保障问题。完善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现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障全覆盖。落实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部门联动,创新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方式,切实降低工伤发生率。探索政社、政企合作,全面优化工伤保险各项服务。建立工伤预防移动VR智慧基地,打造工伤预防标杆企业,形成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的“新会样本”和“新会经验”。完善“早期介入”和“先康复后评残”工伤康复机制,实现精准工伤康复。强化对工伤协议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健全新业态从业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惠及面。
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待遇计发办法,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发挥多层次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多渠道提高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障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建立待遇水平动态增长机制,加大对参保失业人员中困难家庭、双失业家庭、大龄失业人员等群体的保障力度。优化及规范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设置,完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机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促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按照省和江门市统一部署,实施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常态化,落实其他险种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实效。完善基金监督制度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加大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基金管理风险警示。常态化开展非现场监督,充分利用大数据提高社保基金监督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类险种专项核查。探索推进社会监督,规范监督程序,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实行社会保险基金“订单式” 检查制度,对上级基金监督机构结合监督检查、审计、基金要情等发现的重大风险点及存在问题定期下发的订单,本级采用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核查,增强监督检查针对性,提高检查实效。对开展各项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风险或问题的,应依法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抓好各级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深化检查成果应用。
严厉打击侵害社保基金行为。加强与审计、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动,加强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推进落实反欺诈制度办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工作机制,提高基金追回力度,加大欺诈行为查处打击力度。
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加大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机制,堵塞社保基金管理经办漏洞,及时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健全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机制。落实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属地化管理,推进更多的社保经办服务向镇村延伸。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深化社保经办窗口综合柜员制模式,开展社保办事流程再造,实现社保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单制结算。探索建立与财政、税务、民政、公安、政务数据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的高效协作机制。探索创新社会保险志愿服务活动方式,壮大社会保险志愿服务队伍,积极打造“暖心社保”服务品牌。
加快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强化民生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区块链+”在社保领域的运用。加强对部、省业务系统回流数据的归集、整合及利用,加强对社保经办数据与人社其他业务数据的匹配和融合。配合落实全国社保数据共享,对接司法、民政等部门数据,征集死亡、入刑等人员信息。推动工伤医疗联网结算全覆盖。以数字化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加快构建全流程、一体化的信息服务平台,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实现社保业务“一网通办”、全流程网办。
加强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落实“数字政府”改革,配合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逐步实现社保经办工作“跨镇办、跨市办、跨省办”。健全经办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融信息化建设、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规范社保业务受理,实现社保业务全市通办。加强市、区、镇、村四级联动,实现社保业务全流程标准化办理、标准化监督。
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立足“首善之区”建设,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加快建设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着力形成人才竞争的比较优势,把各方面优秀人才聚集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来。紧密对接“一园三中心”产业人才需求,建设“青年人才友好型城市”,大力建设与新会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相适应的产业工程师、博士、博士后和乡村人才等青年人才队伍,打造人才竞相成长的“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体系,让各类青年人才在侨乡迸发青春活力,把优秀人才留在新会、发展新会。
实施产业工程师集聚计划。发挥职称在人才评价的指挥棒作用,以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新会片区和大湾区西翼制造中心建设为契机,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及古典家具、新会陈皮、小冈香、五金不锈钢四大传统特色产业,靶向引才育才,不断壮大我区高水平工程师队伍。全面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师评价。大力引进高精尖缺的产业工程师,持续优化工程师职业发展环境。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将工程师职称作为人才岗位、考核、晋升、绩效、薪酬等的评定依据。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产业集群和工程师人才提供高质量服务。
强化急需紧缺产业人才引育。按照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开展人才引进、培育、评价和使用工作。优化产业人才专项招聘服务,促进人才供需有效对接。推广“订单式人才培养”产教融合模式,激励重点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深度参与急需紧缺产业人才培养。绘制新会产业人才供给地图,加强与省内外高校人才战略合作,建立6家以上人才供给基地。
建设特色产业人才基地。结合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及古典家具、新会陈皮、小冈香、五金不锈钢四大传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研究制定特色产业人才聚集基地建设意见,为各类园区、镇(街)选定竞争优势明显、人才聚集效应显著、人才特色凸显的产业,构建人才引育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大产业人才引育工作力度,建成一批具有产业竞争优势的人才基地。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引育平台。借力大湾区侨文化交流合作中心建设,推动落实“港澳融合”工程,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世界青年人才交流活动、“侨都精英”系列人才活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江门行等,搭建青年人才交流平台,激活“人才+项目+资本”引才模式,加快重点产业创新性要素资源集聚发展。推进“湾区人才”工程,发挥新会侨乡优势,以侨情乡情引才,落实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的资助,吸引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支持用人单位柔性引进湾区内人才密集城市高端紧缺人才。
汇聚人才推动乡村振兴。以大湾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中心建设为契机,设立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机制,培育一支了解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三支一扶”人才队伍,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源头活水。做好乡村工匠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完善农业农村领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打通农村实用人才与专技人才的评价通道,支持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职称。加快传统家具等本土专业技术人才培育。支持涉农单位建立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实施“人才下乡、干部返乡、能人回乡”计划,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振兴一线流动。举办人才乡村行活动,助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
促进博士和博士后青年人才汇聚。加强与省外高校对接,发挥高校流动站作用,广泛招收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来新会从事科研工作。建设新会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深入开展博士博士后“政产学研资”融合,集聚一批产业博士博士后,打造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成果高效转化平台。修改完善博士后工作平台管理办法、资金扶持办法等,从制度上规范平台管理、促进平台可持续发展。完善博士博士后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化、信息化云端服务。发挥博士后创新示范中心作用,优化博士后服务工作。制定出台新会区博士博士后管理有关制度。
以职称“牵引”推动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完善职称评价标准,突出品德首要条件及创新能力、工作业绩、分类评价导向,建立分类分层、符合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深化职称“牵引”工程,绘制我区各类产业集群的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图,开展高中低的梯级人才培养行动。优化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有条件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面向两新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开展职称评审服务。
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机制。全面实施《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健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业扶持政策体系。依法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执法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制度体系。依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强化行业引领和行业指导作用。
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效能。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强基计划,组织开展规上企业HR轮训,建立重点产业企业人力资源信息收集机制,推进地方、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人才引进战略合作协议,创建稳定人力资源供给基地。建设“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平台,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数据互联、信息共享、服务全覆盖。
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推动运营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引领作用,鼓励行业协会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高峰论坛、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蓝皮书等活动。实施人力资源行业从业人员提升工程,每年选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到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学习培训,大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后备人才、职业经理人和领军人才。
建立“互联网+”人才引育服务模式。完善优化新会区“葵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网上申报系统,加快人才政策补贴落地。构建多维人才政策绩效评价分析体系。推广“双通道”政策宣讲,创新拓宽人才政策宣传渠道。建立人才区块链支撑平台,加快区块链技术在人才引育领域的耦合创新。完善新会区人才数据库,实现人才数据动态收集、管理和智能匹配。
丰富“人才+”多元配套服务供给。探索“人才绿卡”服务新模式,整合文化旅游、优质商家、医疗保健等服务资源,推广“人才绿卡”服务功能应用。发挥“政府+企业”人才服务专员制度效能,为企业和人才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依托新会历史知名人物纪念馆(故居),建立“博士博士后之家”等“人才驿站”,创建人才文化交流生态圈。完善人才居住用房供给能力,在盘活现有人才房源的基础上,建设一批科学家楼、院士楼、专家楼、博士楼等人才公寓,切实提升各类人才安居条件。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树立各类人才典型,营造全社会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深化人才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一体化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开展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加强人才服务管理、人才信息发布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等平台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一门式、一网式”服务。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电子化、影像化,强化档案服务协同,提高人才流动性。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功勋荣誉和表彰奖励工作部署,围绕我区中心工作,遵循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合理设置、注重实效的原则,持续做好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工作和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质量,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打造新会技能人才培养品牌,健全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高标准打造一批技能人才培养载体,推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实施葵乡人才“顶流团队”“首善尖兵”“冈州菁英”“葵乡工匠”等突出本地产业特色的人才培养计划,锻造一支高水平技能人才大军,为“工业立区”战略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筑牢“粤菜师傅”培养平台。加强“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培训点、研修项目等载体建设。打造新会区“粤菜师傅”研修项目等智库平台。建设新会技师学院“一研发智库、一国际特色品牌班、一美食展示馆”项目,打造“粤菜师傅—新会陈皮美食养生”综合示范平台。深化新会技师学院省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建设,发挥基地海内外交流合作、侨乡特色菜研发作用。利用本地旅游资源,打造新会区“粤菜师傅+旅游”创业示范基地及“粤菜师傅”文化交流中心。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彩虹计划餐饮创业项目,带动农产品种养殖、物流、电商、文旅等产业链联动发展。“十四五”期间,至少打造5个“粤菜师傅”就业创业孵化培训点。
夯实“广东技工”培养平台。全力推动新会技师学院打造珠西高端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新会高技能人才实训中心。充分发挥企业用人主体作用,在区内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支持企业将职级晋升与新型学徒制、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等各类政策相结合,建立与职工薪酬、岗位聘任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做强“南粤家政”培养平台。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和雇主三方信用档案登记和服务记录查询平台。贯彻落实《江门市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若干措施》。培育认定一批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和服务品牌龙头企业。依托新会技师学院,高标准建设“南粤家政”(江门)护理学院,打造“南粤家政”省级培训基地示范点。
打造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体系。实施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赋能计划,升级和增购实训设备,提升实训能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江门)技能人才培养协同创新发展平台,发挥“湾区技谷”品牌效应,争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面向本地企业、院校提供技能人才培养资源及公益服务。建设南粤家政(江门)培训基地,引进国内外优质家政培训资源和港澳服务技术,培养适用、实用的家政服务人才。实施“行业实训计划”,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建设全区技能人才培育与交流展示平台,打造技能人才之家。
推进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以企业职工为重点,全面实施新型学徒培训,推广校中企、企中校的技能项目合作模式。立足本地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实施康养、建筑、海洋等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加强特色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面向应届毕业生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计划,提升新生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贯彻“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理念,深入实施葵乡人才“顶流团队”“首善尖兵”“冈州菁英”“葵乡工匠”计划,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及产业发展。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电子培训券补助机制,鼓励全体劳动者参加终身技能教育,促进技能提升。
加快培训模式提档升级。充分利用“互联网+”方式,大力推广线上培训,构建多元化技能人才学习平台和资源。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培训,实现技能培训双线融合发展。不断优化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方式,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结合“百千万工程”“粤港澳大湾区”“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的推进,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一方面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鼓励务工者积极参加职业技术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适岗能力,另一方面切实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职业技能培训。主动上门服务,鼓励及指导企业充分利用人社政策利好,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多管齐下,力促“保用工”与“稳岗位”双赢。促进行业协会与技工院校合作,建设“产学研培赛”五位一体的培训平台,鼓励建设技师工作站,试行技师、高级技师聘用制,提升“实操+理论”培训水平。将竞赛培养、常规教学、实践实习等技能培养手段进行组合、互嵌,实现多种培养手段的高度、有机协同,有效提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效率和质量。
深化“工匠讲堂”培训体系建设。整合和引进优质资源,对接深圳、香港、澳门技能人才需求和服务标准,建设新会职业培训联盟,打造“政、校、行、企”技能人才共育生态圈。探索“菜单式”点题培训、“送学式”普及推广、“联络式”实践跟踪等模式。建设新会区高端技能人才智库,整合社会高端智力资源。
突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作用。贯彻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支持大中型企业贴近生产需要、岗位要求、职工素质,自主设置评价标准和实施考评。鼓励企业建立职工终身培训制度,大力推行名师带徒的新型学徒培训及技能进修培训,培育“企业首席技师”,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推进技能人才社会化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职业标准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培训合格证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全面推进技能等级认定,逐步扩大社会组织评价和企业自主评价适用面,培育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设立行业协会、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中心。大力开发和征集培训课程标准,推广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探索建立新港澳技能人才培养机制,积极为港澳企业员工、港澳人员、有意赴港澳就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探索职业技能证书联合认证。深化新澳两地技能人才评价合作。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扩大“双师型”人才队伍。
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及选拔机制。实施冲刺世界技能大赛“青苗计划”,激励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建立健全市赛、省赛、国赛、世赛的递进式技能人才培养及选拔机制,大力选拔各类优秀技能人才。积极承办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借鉴世界技能大赛模式,优化完善区级技能竞赛组织、办赛、激励机制,打造特色竞赛品牌,促进竞赛标准与成果转化应用。借助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机遇,积极对接华人华侨组织和国际性餐饮行业协会、烹饪培训机构、餐饮企业等,举办高水平“粤菜师傅”技能竞赛。
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结合新会产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及国际认证职业(工种)资格目录,引导企业积极引育与产业需求相匹配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在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高技能人才津贴奖励、技能成果转化分享等方面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提升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配合开展“侨都工匠”评定、五邑“金牌家政”技能选拔活动和“最美侨乡家政员”故事征集活动,建立家政服务品牌星级评定制度,打造“安心家政”行业品牌。
打造职业教育综合试验区。积极谋划打造职业教育综合试验区。实施新会区职业教育提升中长期行动计划,加快构建“1+2+N”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中高职院校协同发展,结合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培养能力、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增加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推动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联合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改革工作,以“高职专业学院”“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形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层次和培养质量,实现中高职衔接率达50%以上。力争将新会技师学院纳入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争取更丰富、更优质的办学资源,进一步促进我区技工教育更有力、更可持续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创办民办技工院校。深化招生体制改革,推动实现技工院校与中高职院校享受同等待遇。
加强技工院校专业和师资建设。围绕新会优势产业,推动新会区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深化“技师工作站”建设,推动企业参与职业技工教育,实现职业教育发展与区域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创建一批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一批紧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社会认可度高、就业质量好的品牌专业,强化技能人才有效供给。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鼓励技工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教师培训基地,校企联合培养“一体化”教师。实施“百千万”名师领航计划,着力培育国家级技能大师,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能手,具有国际视野、技能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学能手。加强技工院校思政课教育,落实专职思政课教师配备要求,加强思政课教师培养培训。
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格局。实施《新会区加强职教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助力我区产业振兴。围绕新会区重点产业发展布局,改造传统专业、提升主干专业、优化特色专业、开发新兴专业,实现全区专业设置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建设产教融合高水平育人平台,以新会职教集团化办学方式,整合区内优质职业教学资源,为江门大型产业集聚区新会片区,以及“六大特色园区”等规划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完善校企双制办学模式,推动技工院校产教融合,加快建立由技工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共同参与的产教融合联盟。建立“零距离”校企融合制度,促进技工院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师资培养、技术研发、技能竞赛、招生就业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探索组建技工教育集团。
接轨国际标准推动技工院校提质升级。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加强与境外知名院校(机构)建立国际学院(班),积极引进“双元制”培养模式。鼓励技工院校与国际知名企业、行业组织开展深层次订单培养、国际合作班,共建一批高水平国际合作培训中心、实训基地和实验室。支持引进国际课程资源和海外职业资格证书,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符合新会产业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培养一批拥有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水平技能人才。
进一步做大做强新会技师学院。以做强新会技师学院为抓手,全力推进职教城建设。争取建成新会技师学院新校区,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提升学院的综合实力,纳入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设立“江门市新会技师职业学院”,成为新会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推动学院改造旧专业,开发新专业,专业设置紧密对接新会“3+N”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六大特色园区”产业需求,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专业群。聚焦新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大健康、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聚焦现代服务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以推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为抓手,配合实施“侨都工匠”“乡村工匠”工程,切实提升本地产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水平,支撑企业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分类管理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争取省的支持,按照市的部署,围绕教育系统县管校聘、校长职级制改革,基层医疗卫生系统县管镇用等改革事项,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制度。
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推动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打通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晋升通道。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创新公开招聘的组织方式方法,提高岗位需求与人才特点匹配度。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力度,以重点考察专业技能方式招聘研究生学历层次高校毕业生。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责清单,赋予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更大自主管理权。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队伍培训,提高人事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开发建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信息管理水平。
构建多层次人才引进机制。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求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实施事业单位进校园现场招聘,以重点考察专业技能方式招聘研究生学历层次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在岗位设置、晋升等级、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应聘内地事业单位的港澳居民考察和在职管理办法。
健全激励约束和监督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加强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常态化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聘用管理的基本依据,落实择优选聘、优绩优酬。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处分有关规定,严肃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明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管主体责任,建立人事监督员制度。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强化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导向,引导事业单位将绩效考核与工资分配挂钩,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探索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调查比较机制,形成符合行业特点和本地区发展水平、充分体现知识和技能价值的绩效工资制度。
推进重点领域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允许公立医院自主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和科研创新收入分配方式,探索推进院长年薪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保持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实际发放水平与考核结果挂钩。探索灵活多样薪酬分配机制。增强价值分配导向,融入包括管理、技术、知识、创新、数据等多要素参与分配,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特需紧缺人才采用灵活的薪酬制度。保障高层次人才兼职或创业待遇。
加强人事考试基础建设。拓展具备可视化人事考试监控指挥系统的笔试考点范围,强化标准化考场和考试机房建设。加强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推进可视化监控指挥系统建设,推广计算机无纸化考试,探索远程在线考试。建立完善人事考试制度。
探索科学严谨的人事考试模式。按照“以用设考”原则,建立和完善我区教育类和公共类事业单位赴外招聘的岗位胜任力测试模式。探索考试录用人员的能力测评与考试成绩的验证评估,提升考试效能。
完善人才测评工作的方式方法。探索对事业单位职员招聘考试录用人员开展岗位匹配度、能力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测评。完善考用结合的方式。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保障机制,推动信访、监察、调解、仲裁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劳动者保障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治欠保支工作体制,全面深化根治欠薪工作格局。通过源头治理、动态处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和劳资纠纷预警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劳资关系风险隐患,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探索开展“智慧劳动关系”建设。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推广《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劳务派遣)》,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落实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全员覆盖。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探索审批流程实现告知承诺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依托“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发挥“红色加速度”党建品牌引领作用,推进劳动合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深化“智慧劳动关系”建设。
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组织实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根据等级评价情况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实行分类监管,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依法维权。探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建设,打造新会和谐诚信劳动关系示范品牌。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和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加大劳动关系领域舆情监测和处置,推动劳动关系纠纷、矛盾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控转变。积极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依托工会、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调解力量,靠前介入协调处置劳动关系纠纷隐患,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配合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评估,贯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改革完善科技人才薪酬激励机制,探索股权激励机制,提高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企业在分配中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鼓励企业在创新创业中创造高收入岗位。健全工资指导线制度、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企业人工成本监测,及时跟踪评估薪酬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着力开展以“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领域为重点的薪酬调查,为经济发展和人才流动提供支持。
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按照省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要求,深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落实落地。及时核算国有企业负责人每年度的基本年薪,督促国有企业严格落实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兑现。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信息公开。
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指导推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搭建区域性调解服务平台,就近就地化解争议。创新调解服务供给方式,推动向社会力量购买劳动争议专业性调解服务,提高调解成功率。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统一调解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库并向社会公开。探索建立调解工作考评激励机制,发挥示范效应。完善仲裁立案前调解、委托调解和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确认制度,推进调解与仲裁的有效衔接。
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效能。全面总结要素办案模式,简化优化立案、庭审、送达等具体程序,推动案件分类处理,实现繁简分流,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完善仲裁办案评价机制,建立仲裁文书评比制度,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方式。健全完善仲裁建议书制度,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仲裁员聘任管理制度,细化办案补助制度,健全保障机制。加强派驻仲裁庭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
健全完善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机制。推进仲裁与法院的案件信息共享工作,消除信息孤岛。依托粤省事在线调解仲裁服务平台和“智慧人社”系统,加强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优化在线调解仲裁服务,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智立、智调、智审、智享、智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健全完善定期联席会议、疑难问题研讨、典型案例发布等工作机制,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推动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继续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扩充义务调解员队伍,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指引基层选取条件成熟的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加强仲裁队伍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劳动法、合同法、保险法等专业知识,提高仲裁队伍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仲裁队伍培训形式,强化案例培训,注重开展案例专题讨论,提升队伍实践能力,着力打造一支专业素质高、办案能力强的仲裁工作队伍。
构建治欠保支长效机制。把根治欠薪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抓牢抓实,及时分析研判、精准处置涉欠薪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标“根治欠薪”要求,持续推进根治欠薪行动,确保“两个清零”,健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创新劳资纠纷风险预警和排查化解机制,加强与供电等部门联动分析研判企业经营状况,对发现企业经营异动信息,及时跟踪处置。创新优化保障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压实属地主体责任。
突出重点领域欠薪治理。深化建设工程领域欠薪治理工作,推进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缴存、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等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真落地全覆盖。依托市级工资支付监控信息系统,全面归集在建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实现工资支付信息化监控预警。推动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平台,强化建设工程领域劳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防止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极端事件。
依法严厉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借助“互联网+行政执法”“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机制。协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监督和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方式,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查处投诉事项,对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被纳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厚植人社系统为民服务情怀,以行风建设为抓手,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服务。
完善法治体系。全面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政策制度的制定质量。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参与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
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使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加强宪法宣传,维护宪法尊严。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区人社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学法活动,通过案例研讨、旁听案件庭审等方式,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持续推进普法宣传。积极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并将《民法典》的宣传贯穿于整个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中,切实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推动开创法治人社新局面。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政策解读、业务指引、以案释法、执法教育、加强调解等方式,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
深化行政审批服务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清减压”行动,深化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和事项标准化建设,实现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门一网一次”办理。建立健全人社系统跨业务、跨层级、跨地域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业务协同机制,加大信息系统改造整合力度。打造实体窗口、互联网、自助服务“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实现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异地可办。
推动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互进共融。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积极参加线上线下知识技能竞赛,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人社系统窗口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树立正面榜样,激励窗口人员提升业务能力。
推动日常监管常态化。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渠道,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和“回头看”,进一步提升群众办理人社业务参与感和满意度。创新“互联网+监管”方式,统一监管事项目录,归集共享监管数据。
打造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服务设施建设,打造服务平台一体化:按照城区15分钟服务圈和乡镇办事不进城的原则,优化服务布局,合理配置服务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建设涵盖公共就业服务、职业介绍、人才交流、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等功能的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大数据支撑。
提升“智慧人社”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保卡覆盖率和电子社保卡签发率,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探索粤港澳大湾区“一卡通”服务,推进社保卡跨境应用。加强数据资源融合创新,扩大“新会+”APP使用范围,提升人社数据治理精细化水平和决策分析智能化水平。深化网络安全监管和边界防护能力建设,构建“基础+技术+机制”三位一体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深化人社大数据应用。依托大数据平台和云计算技术,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融合,构建完善的人社工作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人社数据库开展数据分析工作,基于分析结果去优化人社各项工作和服务。
“十四五”时期新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聚焦党建、政策、资金、项目、数据等多方面,建立健全“大保障”工作体制机制,推动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和人社系统党建工作,深化“红色加速度”人社党建品牌创建,打造具有人社特色的“红色指数”智慧党建平台,激励全体党员冲锋在前,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联动发展,形成“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强党建”的良好局面,为全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落实新会区人社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持续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履职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树牢全面从严治党人社总纲,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守牢守好人社领域意识形态主阵地。
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理论、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建立理论研究、技术开发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形成符合新会实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理论政策规章体系,为事业发展提供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研究论证机制,完善决策论证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料库和基础数据库,加强资料归集和数据统计监测,为后续政策制定和优化提供科学的指导。
推动建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本级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大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审查工作力度。坚持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争取财政加强对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支持力度,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开发,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坚持高质量编制规划,拓展规划研究广度和深度,深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等研究论证,科学提出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提高规划的全局性、前瞻性、引领性。创新规划理念和手段,打破传统思维、惯性思维,充分征集各界意见建议,发挥科研机构、智库等对规划编制的辅助支持作用,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提高规划编制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坚持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统一,注重虚实结合、实用管用,确保规划可操作、可检查、易评估。
坚持和完善统一管理、上下联动、分工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建立领域完整、方法科学、可衡量可比较的统计调查体系,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完善数据会商会审、共享交流、检查通报机制,推动统计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实现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和管理应用现代化。加强统计监督职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完善统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和形势研判,提高数据分析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数据服务决策作用。
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一把手”切实履行规划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推动规划全面落实。建立规划目标任务逐年分解制度,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考核制度,将规划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将评估评价与激励措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奖优罚劣的作用,强化规划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确保规划各项发展目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