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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2-12
新府办函〔2026〕89号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联合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新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反映。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