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省政府令第183号)《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江府〔2014〕10号)以及《江门市新会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新府〔2014〕10号)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各部门上报的2021年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汇编成《新会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新会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2)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相关意见以信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给新会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3月30日。
通信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东庆北路28号,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66003;
传真号码:0750—6166021。
新会区司法局
2021年2月26日
附件1
新会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征求意见稿)
附件2
新会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