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会区星级小区评定、守信企业评选及差异化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结果反馈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2-04
2024年1月23日,我单位在新会区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月1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共征集了1条意见和建议,经研讨,我单位予以采纳(详见以下附件表格),并与提出单位及个人达成一致意见。
附件: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序号 | 单位或个人 | 意见内容 | 采纳情况 | 采纳或不采纳原因 |
1 | 个人 | 希望拟文部门对《新会区星级小区评定、守信企业评选及差异化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星级住宅小区评定方式,进一步明晰。 | 采纳 | 第四大点第二点:“(二)评定方式。一星级至五星级住宅小区的首次评定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新会公安分局、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物业专家共同评定;一星级至三星级住宅小区的复核由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组织实施。四星级至五星级住宅小区的复核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新会公安分局、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实施。”修改为:“首次评定:一星级至五星级住宅小区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新会公安分局、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物业专家共同评定。星级复核:一星级至三星级住宅小区的由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组织实施;四星级至五星级住宅小区的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新会公安分局、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