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微区长微信
中国侨都-新会发布微博
今天是
首页
魅力新会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工作机构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交通
问:请问未经许可进行涉路施工,接受处理后,可否补办涉路施工许可,许可内容包括此前事项?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24-05-14
答: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二十七条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涉路施工,接受处理后,不可以补办涉路施工许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