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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方当事人不执行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怎么办?
来源: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2-09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