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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发放2019年12月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11-20

  关于提前发放2019年12月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位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根据建设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集中式系统)的工作安排,江门市(含三区四市)社会保险业务系统将于2019年11月23日至12月9日切换上线省集中式系统。现就有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安排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2019年12月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将提前于11月20日发放。若2019年12月份首次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未能在11月20日前申办的,其2019年12月份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将于2020年1月补发,请及时留意享受待遇的个人银行账户情况。如需按月扣缴职工医疗保险费,请务必保持银行账户余额充足(2019年12月扣费标准为192.78元),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2019年12月份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将提前于11月22日前发放。

  咨询电话:6102222、6102021、6102023

  希各周知。


  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