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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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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为加强我区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村供水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权责利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地要全面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三项制度”,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为此,我们制定了《新会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的目标具有积极的作用。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6、《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7、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

8、《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9、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10、《广东省农村供水工程建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11、《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范围内所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供水工程,包括国家投资、群众自筹、企业投资等各种投资形式修建的农村供水工程。

四、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中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理主体、管理责任和运行管理经费,明确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管网维护等工作的职责和要求。《管理办法》共有七章三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等。区政府对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负总责,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供水安全的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水质监测和水质改善技术指导与监督,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水源地水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发改部门负责供水水价的核定和监管,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工程水源涵养林保护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水质监测、水源保护有关费用,镇级政府是农村供水工程的具体监管单位。

第二章工程管理,明确各种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主体和职责。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根据投资渠道、工程规模,成立管理单位或明确管理责任人,负管理主要责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供水管理单位的供水保障措施进行规范和监督。供水管理单位要建立运行管理和档案制度。

第三章水源、水质管理,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职责及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和监测制度。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区农村供水水源进行监督管理。由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农村饮水监测点,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供水管理单位要开展水质日常监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章供水管理,明确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和运营职责。规定了供水管理单位的具体职责和用水户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农村供水工程应优先保证工程设计范围内群众饮用水需要。计量水表至取水口的供水设施由供水管理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和维护,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村内农村供水设施的维护。

第五章水价核定、水费计收,明确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费征收及管理。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按“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乡镇供水工程、跨村供水工程和城镇自来水企业向农村延伸供水工程,其水价由区发改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合理核定。单村供水工程,其水价可由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办法确定,发改部门指导和帮助经营者建立数量、成本等台帐制度。

第六章管护经费,明确农村供水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来源和管理。区级供水单位延伸农村供水工程由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水厂的运行、管理及建后管护经费;单村供水工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提折旧费和大修费。

第七章附则,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机构和实施时间。

五、实施时间

管理办法》自2020年6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规范性文件:http://www.xinhui.gov.cn/zwgk/xxgk/fggw/gfxwj/content/post_2065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