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的雇员管理工作,推进和创新我区用人制度改革,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拓宽人才发展空间,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新会区机关雇员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
三、主要内容主体框架包括“总则”“配置和分类”“雇用条件和程序”“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考核和奖惩”“附则”等6个章节,共24条。主要内容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明确管理办法适用范围、雇员定义、单位管理职责和经费来源,并明确规定雇员一般不得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岗位和工作。
第二章配置和分类(第七条至第八条):主要明确雇员的分类。雇员各级别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薪酬标准在其他雇员管理文件中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章雇用条件和程序(第九条至第十三条):主要明确雇员公开招考的报考条件、回避规定以及招考程序等,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对雇员的基本情况及时进行更新、管理。
第四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主要明确雇员的工资待遇,享受年休假、社会保险待遇等,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明确雇员工资福利待遇不与机关公务员挂钩。
第五章考核和奖惩(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主要明确考核制度,强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奖勤罚懒。考核结果作为雇员续雇、解雇和奖惩的参考依据。同时明确雇员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处理方式。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明确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咨询联系方式:新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750-663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