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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守牢耕地红线,睦洲镇铁腕整治耕地“非粮化”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2-08

为守牢耕地红线,睦洲镇铁腕整治耕地“非粮化”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

粮食事关国运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加强耕地“非粮化”整治力度,睦洲镇、村两级再次开展“退苗还粮”行动。

我镇在莲子塘等村开展的“退苗还粮”行动已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126日上午,睦洲村委会联合镇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办、自然资源管理所等部门以及驻村组成员,对村内红旗三小组一处基本农田上种植的柑橘开展“退苗还粮”行动。

工作人员进场后,小心地将柑苗挖起,用袋子装好,统一放在一旁交由农户自行处理。当天下午,又对东成村另一处违法种植的柑苗进行处理。

下一阶段,睦洲镇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零容忍”,严抓利用基本农田种植新会柑、挖塘养殖等违法行为,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良田种粮,保障粮食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请广大农民朋友依法依规种植,切勿以身试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甚至暴力抗法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