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渔业渔船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珠江流域禁渔期制度规定,5月22日上午,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新会大队(下称:新会大队)执法人员联合大鳌镇人民政府、派出所严厉打击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出动执法快艇2艘次、执法人员11人,对新会与周边地市交界的大鳌尾水域开展珠江春季禁渔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中,查获涉渔“三无”船舶1艘,清理违规网具200余米,筑牢渔业安全防线。
本次行动,执法人员先后到大鳌尾西避风塘、大鳌尾东闸渔港、新一闸口、百顷闸口、红卫闸口等停靠点的全镇相关区域检查是否存在国库渔船、涉渔乡镇自用船、“三无船舶”在禁渔期非法捕捞、使用禁用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巡查至大鳌镇与中山市陆泉沙岛交界水域时,执法人员发现一艘疑似从事违规捕捞的船舶从陆泉沙岛岸边窜出,经过包夹和追截,最终涉事船舶冲滩,执法人员将该涉渔“三无”船舶暂扣待作进一步处理,并随后对大鳌尾河段违规设置的捕捞网具集中清理。
除此之外,新会大队和大鳌镇针对前期发现的一艘违规出海作业的乡镇自用船做出注销处理,以及对6艘在船上放有明显捕捞作业痕迹网具的乡镇自用船发出“黄牌警告通知书”,并现场对相关渔船主进行安全教育,切实维护禁渔期涉渔乡镇自用船舶的管理秩序。
现向广大渔民朋友呼吁,禁渔期制度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大家务必自觉遵守,一旦发现在有关水域存在违法捕捞和电毒炸鱼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
温馨提示: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