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新会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兵主持召开新会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新会区政府十六届7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新会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听取新会区疫情防控和抗疫资产处置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套开新会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新会区疫情总体处于局部零星散发状态,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率仍处于低位,但呈波动上升趋势。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压实“四方责任”,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各项准备。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工作专班加强协调联动,各项机制要保持运转,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应急指挥体系和方案预案、应急救治药物、医疗物资、重症救治资源和人员“四个准备”。新会区卫生健康局要进一步优化应急医药统筹调配机制,完善分级储备制度,及时做好储备物资轮换工作。制订药品保障应急预案,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齐配足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的各种药物。要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准备,持续做好每日监测分析和疫情研判。要推动新一轮疫苗接种工作,推动基层尽快组织摸清辖区内符合接种条件的各类人群底数,针对不同年龄段人群,做好动员工作,系统推进18岁以上未感染人群两剂次加强免疫应接尽接,持续做好3岁以上免疫空白人群查漏补种,补齐人群免疫水平差距。同时要加强服务,调动群众接种疫苗的积极性。要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防控,学校、幼托机构、学前教育机构等强化每日健康监测、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养老机构要强化日常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者,要及时规范做好管控和检测,对进入机构人员也要进行排查。重点机构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聚集疫情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处置技术指南》,落实好病例管理、强化监测、减少或避免集体活动、加强环境和个人卫生等处置措施,提高基层医疗服务和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要深入开展健康宣传,引导群众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此外,要树立系统前瞻思维,稳妥有序做好新会抗疫资产处置工作。各部门要综合评估、结合实际,对方舱医院、核酸检测点和隔离点等抗疫资产进行分类处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