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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1!司法救助:始于办案,不止于救助
来源:新会检察 发布日期:2024-09-14
  “为民解困扬正义,护民爱民暖民心”。中秋前夕,余某向新会区检察院赠与锦旗,对该院司法救助其母亲表示感谢。余某的丈夫是一名退役军人,他向检察官敬了一个军礼,感激地说:“谢谢检察机关的帮助,协助解决人民群众的迫切困难。”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新会区检察院在“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应救尽救”的司法救助要求,围绕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等重点人群,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两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

  蓬江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过程中,发现被救助人的岳母余婆婆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因余婆婆居住在新会区,于是将该线索移送至新会区检察院。

  新会区检察院启动“绿色通道”,及时下乡调查核实,查明余婆婆年逾80,独居农村,患病且无劳动能力,现由大女儿余某赡养。大女儿余某也已年老无退休收入,没有赡养能力。余婆婆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调查过程中,余婆婆又因心脑血管病住院。

  为扩大救助效果,经请示江门市检察院,决定由江门市检察院、新会区检察院和蓬江区检察院联合开展救助,向余婆婆发放救助金,解决了余婆婆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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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有了文章开头余婆婆的女儿和女婿在中秋节前向检察官赠锦旗、敬军礼的温情一幕。

  

探索多元化社会救助

  小吴是一名脑瘫儿童,一级残疾,父母离异。她的父亲因案受重伤,新会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调查中,发现小吴一家五口居住在河边老旧狭小的房子内,因邻居房子火灾影响已经变成危房,住房重建迫在眉睫。但小吴一家只有她父亲有微薄工资收入,即使加上司法救助金和亲戚资助,住房重建的启动资金还有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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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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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中

  新会区检察院一方面积极协助办理住房报建手续,一方面多方发动,为小吴申请到江门市检察院的护苗帮教基金以及慈善机构的捐款,推动解决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同时,组织党员义工和团员义工定期回访慰问,持续送上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暖。

  

“个性化”综合长久帮扶 

  吴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因案致重伤昏迷,在医院ICU住院治疗,高昂的医疗费让这个农村家庭不堪重负,嫌疑人也没有赔偿能力。

  新会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受刑事侵害至重伤,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向吴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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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了解,吴某的孙子是现役军人,遂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当地村委会,积极为其争取政策内帮扶政策,为家属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引,促进其孙子安心服兵役,更好发挥救助效果。

  

“司法救助+” 扩大救助效果

  

  大数据精准甄别救助线索。农村低保户、困境儿童、残疾人是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人群,新会区检察院通过与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应用大数据模型,筛查进入检察环节的因案致贫的受害人司法救助线索,获取特殊群体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实现司法救助线索的智能研判,精准筛查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

  “1+N”模式量身定制救助方案。在进行经济救助的基础上,加强与民政、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以及基层乡镇党委政府、村(居)委会的联系协调,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在医疗、低保、扶贫等方面为司法救助对象争取更多帮助,织就困难群体多元救助的“保障网”,实现“1+1>2”的救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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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长效”救助。定期上门回访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救助对象,与学校、妇联、村委会等有关单位面对面交流,跟踪了解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救助对象的日常生活学习保障情况,及时掌握并帮助协调解决救助对象遇到的新问题,打好被救助群体权益保护的“组合拳”“持久战”,为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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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会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