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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泄愤”惹的祸
来源:葵乡警讯 发布日期:2021-08-30
  
“喂,110吗?我的车窗被人砸了……”

  
“喂,这里是新会区睦洲镇大桥街附近,这里有好几台车被砸车玻璃了……”

  3月12日7时30分许,新会公安连续接到多起同一个地方的报警电话,称自己停放在楼下的小车被人故意砸坏前挡风玻璃。究竟是谁一晚之间砸毁十多辆小轿车的车窗?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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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达到现场后,发现被毁车辆都是车前挡风玻璃被砸,且毁坏痕迹相似。民警初步怀疑是同一人作案。但是,为什么仅仅是砸毁车前挡风玻璃,而没有进入车内盗窃物品?这让办案民警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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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一边在事发现场附近巡逻调查,查看还有没有其他被毁的车辆;一边进行调查走访,发现在3月12日凌晨2时05分,附近的居民听到楼下有车辆防盗器的声响和砸车的声音。办案民警根据线索,马上进行排查识别,发现在3月12日凌晨2时40分许,曾有一名可疑男子手持一根长棍从巷边的小车旁经过,并时不时望向周边的汽车,行为十分诡异。当天中午12时许,办案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平台,锁定嫌疑人的行踪,最终在睦洲镇千会城红绿灯处成功抓获嫌疑人陈某某(男,43岁,新会大鳌人)。

据陈某某供述,原来当天嫌疑人因为家里的事情导致心情低落,便一人独自散步。一直到12日凌晨2时许,嫌疑人越想越气愤,于是便从街上随便拿起一条长形木棍,打砸停放在路边的汽车玻璃来发泄自己的情绪。目前,嫌疑人陈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新会公安提醒

冲动是魔鬼,成年人要做情绪的掌控者,并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随意破坏他人财物或是公共财物,毕竟违法成本高,拘留泪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