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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整治小市场  服务大民生——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这样做......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7-30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通过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大力整治集贸市场“脏乱差”、违法经营不合格农副产品和食品、活禽违规经营等乱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强化源头治理,把好“三关”保障质量安全

针对商贸集市内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商品等乱象,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市场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严把商品质量关。强化对进入集贸市场的商品质量监督检查,督促市场经营主体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严把检测关。充分发挥快检筛查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来,区市场监管局对14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24512批次,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419批次,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759.12kg。

  

二、强化综合治理,内外统筹改善市场环境

针对集贸市场最普遍、最突出的占道经营、卫生保洁等顽疾,通过联合执法整治和市场升级改造,由内及外改善集贸市场及其周边经营、环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一是通过日常监管、巡查、联合整治等手段,强化与区城管局等部门联动,在全区开展集贸市场及周边乱象专项整治13次,清理规范占道经营278处,清理乱堆放102处,清理杂物15货车;二是加快推动全区68个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投资金额约1.38亿元,目前已完成升级改造市场22个。升级改造后市场面貌焕然一新,市场井然有序,购物环境舒适。

  

三、强化系统治理,完善机制促进良性发展

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一是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我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进一步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监管的有效衔接,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维护交易秩序,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二是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实行驻场监督员制度,对全区68个集贸市场实行专人驻场,一人一场,重点检查集贸市场野生动物、活禽销售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三是督促市场开办管理方落实“1110”制度,做到活禽经营市场“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制度、活禽零售市场当日活禽零存档”同时加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切实消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