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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江门在行动】新会女法官赵淑云: 多审结一个涉黑涉恶案 多增加一分群众安全感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1-06

  

赵淑云。杨兴乐 摄

  

法槌落下,正义昭彰。2019年8月7日,新会区人民法院(下称“新会法院”)对蒋某达等人涉黑专案作出一审宣判。后经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该案维持原判。蒋某达等多人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蒋某达等人涉黑专案被列入“广东省十大涉黑恶典型案例”。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会法院审理的首宗涉黑案件,而该案的承办法官,就是赵淑云。

赵淑云2011年进入新会法院,2014年“转战”刑事审判庭,至今经办审理的刑事案件逾800宗,先后获得全省岗位能手、个人三等功、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新会先进个人等称号。

助力扫黑除恶,巾帼担当有为。去年以来,赵淑云先后承办了沙堆镇梅阁村蒋某达等人涉黑专案、“套路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等重大案件。“过程确实很辛苦,但作为法官,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赵淑云如是说。

  加班加点把涉黑案办成铁案

  20余名被告人,涉及罪名15个,80多份卷宗,每卷超200页,蒋某达等人涉黑专案不仅被告者众,且案情复杂。

  一年后提起该案时,赵淑云坦言:“过往审理的刑事案件,较少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这是我职业生涯中的一大挑战。”

  为了审理好这一案件,赵淑云前期花了大量时间重新查阅法律法规,研究类似案例,琢磨审理重点难点。“我们要在三个月内完成审结,而且要把它办成‘铁案’。”

  接到案件后,新会法院随即组织案件合议庭开始梳理:加班加点审阅案卷,删繁就简、去伪存真,逐项理清事实与证据,并撰写了39万余字的审理报告。

  “被告人笔录、口供的真实性,都需一一甄别,还原案件事实。”赵淑云担心的,还有开庭可能会遇到的突发情况。

  为此,赵淑云制定了周全的预案,应对突发状况:考虑到被告人多达20余名,她申请增加警力确保庭审顺畅;考虑到庭审时间较长,被告人身体情况不确定性大,她申请协调医护人员到现场做好医疗保障……

  2019年6月上旬,庭前会议;6月中旬,开庭审理;8月7日,正式宣判。“庭审时长是我从业以来最长的一次,每天上午9时到晚上9时,持续4天。”赵淑云感慨,在3个月内把案件审理审结实属不易,每次想起宣判时的画面,仍让她心潮澎湃。“一审判决书多达400多页,大家都把一天掰成了两天来用。”

  除了蒋某达等人涉黑专案,赵淑云还承办该案相关从犯的案件。“听到该黑社会犯罪组织被彻底打掉后,梅阁村猪肉、水电价格恢复正常的消息时,我感觉所有的辛苦都值得了。”

  制定“套路贷”涉恶案庭审方案

  “这批‘套路贷’案共有6起案件,涉及被告人33名,受害人超百名。”今年年初,赵淑云又担负起“套路贷”系列涉恶案的审理工作。

  有了审理蒋某达等人涉黑专案的办案经验,赵淑云更加从容应对。“把案件主框架梳理清楚了,6起案件审理起来便水到渠成。”一方面,她仔细审阅卷宗,通过制作表格、分人分案列表对比等方式,理顺每一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另一方面,在阅卷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难点,她也会及时与合议庭沟通讨论。

  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套路贷”系列涉恶案顺利开庭,赵淑云等人详细制定了远程视频庭审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扫黑除恶与疫情防控两不误。

  今年6月底,赵淑云依法审结了“套路贷”涉恶系列案,33名被告人获刑,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等罪名,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二个月。该系列案件二审均维持原判。

  女将挂帅,扫黑除恶。短短一年多的时间,赵淑云先后承办了蒋某达等人涉黑专案、“套路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等重大案件,成为新会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可或缺的“她”力量。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多审结一个涉黑涉恶案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就会多增加一分。”赵淑云表示,自己将继续践行法治精神的责任和义务。

  双管齐下预防未成人违法犯罪

  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赵淑云是雷厉风行的铁面法官。而作为新会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女法官,她却有柔情的一面。

  未成年人年龄小、对社会认知程度低,赵淑云在实践中总结了一套通俗易懂的语言用于庭审,便于当事人理解。不仅如此,她“寓教于审”,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

  例如,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黄某贩卖毒品一案时,赵淑云在阅卷过程中得知黄某因家庭关系不和而辍学离家,来到新会后因交友不慎,走上贩毒的犯罪道路。

  考虑到黄某多年缺失家庭温暖是其自暴自弃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之一,赵淑云主动与黄某的母亲联系,希望其参加女儿庭审,用真情感化女儿。经过10多次电话沟通,黄某母亲最终答应出庭。庭审当天,黄某看到母亲特意从千里之外的家乡赶到现场,幡然醒悟,并承诺痛改前非。

  “相对庭审及判决后的挽救和感化,我觉得前期的犯罪预防和教育显得更为重要。”赵淑云还把法制教育延伸到法庭外,多次组织“模拟法庭”“法律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助力预防和减少未成人违法犯罪。

  带领学生参观法院、零距离了解法院文化和法院工作;挑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邀请学生进行旁听案件……这些都是赵淑云日常的“业余活动”。

  尽管审判任务繁重,赵淑云依然热衷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虽然累,但能让更多人知法、守法、用法,这种累很有价值”。



来源:2020年11月3日《南方日报》·江门观察AⅡ05版、江门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