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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新会区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05-09

新府办〔201160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新会区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径与新会国土资源分局联系。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



 

 

新会区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以下简称国务院394号令)、《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号公告,以下简称省人大14号公告)、《关于组织实施〈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1—2015年)〉的通知》(粤府〔200463号)、《新会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调查与规划的成果、《印发江门市新会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08年修订)的通知》(新府办〔2008110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电〔20113号),结合2011年新会区地质灾害调查情况,编制本方案。

一、2011年重点地质灾害防范区段

我区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每年主汛期(4~9月)。根据《新会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我区所处地理位置和地质特征及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将全区地质灾害防范区段划分如下: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主要分布于会城城区圭峰山风景区、象山、马山、猪岭等山体周边;经济开发区银湖大道沿线、罗坑镇沿潭江边、双水镇圩镇一带;崖门镇银洲湖沿线;睦洲镇、大鳌镇西江两岸。主要地质灾害有崩塌、滑坡、危险斜坡、塌岸、软基沉降。崩塌、滑坡和危险斜坡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要工程和交通设施等构成巨大威胁;塌岸对河堤造成危害,从而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软基沉降主要对城市建筑、供排水系统和道路构成危害。

1、会城北部~圭峰山风景区、象山、马山、猪岭等山体周边崩塌、滑坡、危险斜坡高易发区(A1

本区位于会城冈州大道以北圭峰山风景区和低山体周边,面积19.66平方千米。丘陵区出露寒武系变质石英砂岩、变质粉砂岩、变质泥质粉砂岩,圭峰山风景区由于修路削坡形成边坡崩塌;象山、马山、猪岭等山体周边工程地质岩组为层状的较软浅变质岩组,因削坡建房、修建工业园,形成高陡人工边坡,坡面多缺乏有效的绿化、支护,边坡稳定性差,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在暴雨的诱发下极易产生崩塌、滑坡、危险斜坡。该区已发地质灾害点多处,地质灾害点密度为0.45/平方千米。会城尼姑灶至德庆北育才学校西北侧山坡、会城三联村铸造厂、会城湾社区象山路一带山体、冈州中学校内(木山边坡)、原城东小学操场边山体、大锅底乒乓球馆后山体、葵湖路新会联营纸箱厂后侧边坡、北安路华翠园后山边坡等地存在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2、双水镇圩镇一带~罗坑镇崩塌、滑坡、危险斜坡高易发区(A2

本区位于双水镇圩镇一带~罗坑镇平原丘陵区,面积121.84平方千米。分布有村庄、农田、工业厂房,属于江门市打造三大经济板块之一西部沿364省道板块区域。平原区工程地质岩组为砂、砾石、粘土多层土体;丘陵区工程地质岩组为粉质粘土单层土体和块状坚硬侵入花岗岩组。该区东部丘陵区残积土厚25米,岩性为变质泥质粉砂岩,因削坡建房、修建公路,形成高陡人工边坡,坡高一般5~20米,坡度35°~55°;该区东部残坡积土24米,岩性为酸性侵入黑云母花岗岩,削坡建房,形成一些人工边坡,坡高一般5~15米,坡度40°~55°。因坡面多缺乏有效的绿化、支护,边坡稳定性差,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在暴雨的诱发下极易产生崩塌、滑坡、危险斜坡。该区已发地质灾害点6处,地质灾害点密度为0.05/平方千米,受地质灾害威胁,双水镇小冈社区中心路、双水镇黄克兢大桥桥头、罗坑镇育才路等地受潜在地质灾害危害较大。如双水镇小冈社区中心路大鹰山发生崩塌,将威胁46层居民楼安全,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3、沙堆~古井丘陵区崩塌、滑坡、危险斜坡高易发区(A3

本区位于沙堆镇~古井镇丘陵区,面积107.83平方千米。分布有数个花岗岩采石场,及建设中的广珠铁路。工程地质岩组为块状坚硬侵入花岗岩组。因开山采石,遗留一些开采壁,坡高一般30~50米,坡度45~60度;剥离的第四系堆积于采石场附近。在暴雨的冲刷诱发下,极易产生崩塌、滑坡。故该区划分为高易发区。

4、大鳌镇、睦洲镇西江两岸塌岸高易发区(A4

本区位于新会区的东北部,面积76.78平方千米。属冲积平原,一般标高1~5米;工程地质岩组为砂、砾石、粘土多层土体。该区以农业、水产养殖业为主,航运业发达,河流纵横。每年洪水期间,河流两岸大堤均可能出现险情。该区已发生地质灾害16处,其中塌岸14处,滑坡1处,危险斜坡1处。地质灾害密度0.21/平方千米,受地质灾害威胁。睦洲黄布四顷、睦洲黄布五村池冲围、睦洲黄布十村新围头、睦洲南镇小学、睦洲南镇安全里、睦洲石板沙河堤、大鳌镇红卫经济联合社岛等地受潜在地质灾害危害较大。如睦洲石板沙河堤因洪水冲刷,堤顶将可能出现拉裂缝、错台等险情,威胁堤顶上数户居民的安全。

5、会城~今古洲三角洲平原软土地基沉降高易发区(A5

本区位于会城冈州大道以南至新会经济开发区,面积44.58平方千米,属潭江三角洲冲积平原河口段部分,以灰色淤泥、深灰色粘土、灰色细沙、灰色淤泥质粘土为主,经钻探揭露,淤泥性状流~软塑,层厚7.527米,平均层厚16.4米,软土易沉陷。由于该区人口密度大,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是江门市打造三大经济板块之一的银洲湖板块的核心区域,已成为江门市发展重化工业、临港工业、物流和休闲旅游基地。该区已出现2处软基沉降,1处崩塌。银洲湖大道受潜在地质灾害危害较大。如银洲湖大道自投入运行以来,每年均发生沉降,现局部沉降量达0.60.7米。随着经济建设开发,在工程建设过程,若地基处理不当,软土地基沉陷将会出现更大的危害,故将该区划为软土地基沉陷高易发区。

6、双水~崖门省道271沿线软土地基沉降高易发区(A6

本区从双水镇岭头至崖门镇崖西,沿省道271呈条带状,近南北向分布,面积58.86平方千米,属潭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入海口段,以灰色淤泥、深灰色粘土、灰色细沙、灰色淤泥质粘土为主,经钻探揭露,淤泥性状多呈流~软塑,层厚2.911.8米,平均层厚7.36米,软土易沉陷。由于该区人口密度大,村落密布,交通较为便利,经济较发达,属银洲湖板块规划区域。该区已出现2处软基沉降。崖西渔民新村和省道271沿途受潜在地质灾害危害较大。如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村民大规模修建住房,导致崖西渔民新村附近部分民房出现了地基不均匀沉降,进而引发房屋开裂、破损、倾倒, 故将该区划为软土地基沉陷高易发区。

7、三江西部平原软土地基沉降高易发区(A7

本区位于三江镇西部平原,面积10.48平方千米,属潭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出口段部分,以灰褐色淤泥、褐黄色粘土、灰褐色细沙为主,经钻探揭露,淤泥性状呈软塑,层厚9.6米,软土易沉陷。由于该区人口密度较大,城镇密布,交通便利,经济较发达,属银洲湖板块规划区域。该区已出现5处地质灾害点,其中4处软基沉降,1处崩塌,三江镇财政所、三江镇中国人寿营业厅等地受潜在地质灾害危害较大。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和工业区的开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地基处理不当,软土地基沉陷将带来更大的危害,故将该区划为软土地基沉陷高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分布于三江、睦洲低丘陵区、崖门镇崖南沿365省道丘陵区;潭江两岸、银洲湖两岸、沙堆镇东侧沿江地区、古井镇东部、新会围垦区、会城九龙、七堡江心岛等地区,总面积220.66平方千米,占全区总面积15.8%。主要地质灾害有崩塌、滑坡、危险斜坡、塌岸、软基沉降。

1、三江~睦洲平原丘陵区崩塌、滑坡中易发区(B1

本区位于三江镇~睦洲镇之间的平原及垄状丘陵区,面积47.47平方千米。属丘陵区,标高10~172米。工程地质岩组为白垩系含砾砂岩、泥质粉砂岩,上覆坡残积土厚3~5米。该区交通便利,经济比较发达,工业区较多,开山取土场较多,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局部地段削坡建工业厂房,人工边坡较发育,区内已发地质灾害点5处,灾害点密度0.1/平方千米。三江镇三木化工厂、三江镇思仁公园等地受潜在地质灾害危害较大。如三江镇三木化工厂后侧危险斜坡,威胁三木化工厂的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属滑坡、崩塌中易发区。

2、崖门镇南部沿365省道丘陵区崩塌、滑坡中易发区(B2

本区位于崖门镇南部、省道365沿线,面积34.89平方千米。属古兜山山区的前缘,标高5~355米。工程地质岩组为块状坚硬侵入花岗岩,上覆坡残积土厚1~3米。该区有古兜温泉度假村等一批旅游景点和水利水电设施,又因改扩建原有公路,新建沿海高速公路,形成众多的人工切坡。区内已发地质灾害点4处,灾害点密度0.09/平方千米,故该区属滑坡、崩塌中易发区。

3、潭江和银洲湖两岸塌岸中易发区(B3

本区位于潭江、银洲湖两岸,面积46.29平方千米。一般标高1~3米;工程地质岩组为砂、砾石、粘土多层土体。该处大堤保护着西部364省道板块银洲湖板块两大经济板块的安全。每年洪水期间,河流两岸大堤均出现险情。该区已发生地质灾害3处,均为塌岸。地质灾害密度0.06/平方千米。会城南坦围龙围、双水镇四联围阁围水闸上游400米堤段、三江镇劳龙虎水道三堡围咀上游1000米堤段等地受潜在地质灾害危害较大。

4、沙堆东侧沿江塌岸中易发区(B4

本区位于沙堆镇东侧沿江,面积9.4平方千米。一般标高1~3米;工程地质岩组为砂、砾石、粘土多层土体。该处大堤出现两处塌岸。每年洪水期间,大堤有险情发生。该区虽未出现重大的损失,但应引起高度的重视,防止河堤出现险情,该区为塌岸的中易发区。

5、古井东部冲积平原区地基沉降中易发区(B5

本区位于古井镇东部,面积40.00平方千米,属珠江三角洲平原中部软土分布区,软土厚度约为10米。 该区以居民区、行政事业单位、工厂区为主,交通便利、经济发达、人口密度大,工程建设强度强烈。工程建设将可能引发或加剧软土地基沉陷,属软土地基沉降中易发区。

6、新会围垦填海区地基沉降中易发区(B6

本区位于崖门镇南端,面积19.23平方千米。属围垦填海造地区,以人工填土和第四系海积淤泥、细砂、中粗砂等为主,淤泥厚度6.8~7.5米。该区是投资发展工农商贸旅的一块不可多得的热土,在工程建设中应注意防范软土地基沉陷,属软土地基沉降中易发区。

7、会城九龙江心岛平原地基沉陷中易发区(B7

本区位于会城九龙江心岛,面积8.8平方千米。属潭江入海口沙洲,以冲积淤泥、粘土、淤泥质土,其中淤泥、淤泥质土厚度为11.20米。该区地表水系十分发育,河网纵横交错。分布有居民区、工厂区及各类工程设施,交通便利、经济较发达、人口密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强度较大,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强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易产生软土地基沉陷,属软土地基沉陷中易发区。

8、会城七堡江心岛平原地基沉陷中易发区(B8

本区位于会城七堡江心岛,面积14.68平方千米。属潭江入海口沙洲,以冲积淤泥、粘土、淤泥质土,其中淤泥、淤泥质土厚度为12.90米。该区地表水系十分发育,河网纵横交错。分布有居民区、工厂区及各类工程设施,交通便利、经济较发达、人口密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强度较大,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强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易产生软土地基沉陷,属软土地基沉陷中易发区。

(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主要分布于大泽镇~司前镇低丘陵区;三江镇、睦洲镇北部的平原区、大鳌镇冲积平原区、双水镇~崖门镇沿古兜山低山区、沙堆镇东部,总面积644.8平方千米,占全区总面积46.2%,主要地质灾害以水土流失为主。

1、大泽~司前低丘陵、平原区低易发区(C1

位于新会的西部,沿省道364分布,面积193.77平方千米。属低丘陵、平原区,标高5~201.5米。平原区工程地质岩组为砂、砾石、粘土多层土体,丘陵区工程地质岩组为寒武系变质石英砂岩、变质粉砂岩。该区经济发达,人口密度高,经济区和人口聚集区主要沿省道364分布。该区未发现地质灾害点,主要为平原区,属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2、三江、睦洲北部的平原低易发区(C2

位于三江镇、睦洲镇北部,面积37.56平方千米。属平原区,标高5~10米。工程地质岩组为砂、砾石、粘土多层土体。该区人口密度小,人类工程活动弱,工程建设强度低,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

3、大鳌冲积平原区低易发区(C3

位于大鳌镇的中心区域,面积30. 41平方千米。属平原区,标高一般在3~5米,工程地质岩组为砂、砾石、粘土多层土体。该区人口密度小,人类工程活动弱,工程建设强度低,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

4、双水~崖门沿古兜山低山区低易发区(C4

位于新会的西南部,面积331.68平方千米。属低山区与丘陵区,标高10~909米,岩性由块状坚硬侵入花岗岩组成。该区人烟稀少,人类工程活动不强烈,工程建设强度小,地质灾害不发育,已发地质灾害点1处,为危险斜坡,该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低。

5、沙堆东部平原区低易发区(C5

位于沙堆东部,面积51. 4平方千米。属平原区,标高一般在3~5米,工程地质岩组为砂、砾石、粘土多层土体。该区人口密度一般,人类工程活动弱,工程建设强度低,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

三、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国务院394号令、省人大第14号公告和江府办〔2007126号文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防灾减灾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使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责任人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上岗到位,并明确危险点所在地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责任,落实负责人。各级地质灾害防灾负责人必须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好监测、防范和灾害现场调查工作。发生地质灾害要按照速报制度及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及防治情况,并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制定方案,落实措施

根据本方案提出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应进行重点防范,特别应根据今年的汛期气候特点,区国土、住建、水务、交通、城管等部门应加强沟通,会同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组织人员摸清本辖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分布、类型和规模等情况,特别是本方案提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见附件1),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和相关责任单位应组织人员加强汛期巡查,提出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三)开展排查,群测群防

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根据本方案提出的与各自辖区范围相关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情况、历年发生的地质灾害特点和目前掌握的主要危险点进行排查,对本方案提出的具体重要地质灾害防范区、危险点和目前已掌握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发放国土资源部印制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见附件2)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见附件3),制订好预警、疏散、应急抢险等防治措施,落实好监测预报责任人。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所确定的地质灾害主要隐患点,设定本辖区内地质灾害主要隐患点的警示牌(见附件4)。

我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重点放在主汛期,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在主汛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巡查,重点检查防灾减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监测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并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认真落实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制定巡视检查计划,在检查落实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做好主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

(四)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各宣传媒体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预防知识,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要组织对居住在危险区的群众开展防灾、避灾演练活动,不断提高群测群防能力。

(五)落实保障工作,确保经费到位

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要按照国务院394号令和省人大1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等物资和工作经费及时到位,保证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救灾等工作正常进行。

(六)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控制人为

诱发地质灾害发生

根据国务院394号令和省人大1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或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和采矿活动的,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具体评估对象和范围如下:

1、评估的对象。城市建设或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在选址阶段和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已经确定场址的建设项目地质情况还不清楚的,必须补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认定资料作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必备条件之一。

2、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的工程建设;城市、村镇综合开发区、放射性设施、核电和军事设施建设;矿山建设;铁路、公路选址;港口码头、机场、水利、电力工程选址;集中供水水源地;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和其他国家、省、市和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除上述以外的山区征地面积大于10亩、平原区大于30亩的建设工程,均应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通过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依法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附件:1、新会区2011年度地质灾害主要危险点及防治措施一览表

2、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

3、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

4、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避险明示牌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