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政府网微信
中国侨都-新会发布微博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广东省居住证相片及采集回执。原件1份。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缴纳社保满半年、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全日制学校就读满半年、在旅馆业居住满半年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