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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高速公路时忘记归还通行卡,如何处理?
答:高速人工车道领取的 CPC 通行卡需及时归还。忘记交还可携带卡片前往任意省内高速收费站人工窗口核销,或下次通行时交还;不便现场归还可拨打 95022 咨询邮寄渠道。卡片遗失需承担工本费,拖延不处理会造成车辆通行记录异常,影响后续高速通行。
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途中,驾驶人需要停车的应该要如何做?
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车;确需长时间停车的,驾驶、押运人员应设置警戒带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易制爆危化品长时间停车,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问:网约车车辆是否可以主动提前退出网约车经营?
答:可以。车辆所有人如需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内提前退出网约车经营,应当向原发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完成注销手续后,车辆所有人持相关注销凭证,向公安机关车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使用性质。
问:江门普通国省道养护中,针对侨乡多雨、多台风的气候特点,会采取哪些特殊措施?
答:养护部门会强化路面排水系统疏通、增设抗滑路面标线,同时对公路边坡进行生态固坡和锚杆加固,台风季前还会开展行道树修剪、标志标牌加固专项行动。
问:救护车广东省内通行能免费吗?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9〕935号)关于“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的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
问:集装箱车辆、冷藏车运输农产品,车辆高度超过4米可以免费吗?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属于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无法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问:江门市区及各县市之间往来,常走的国省道和普通乡镇道路有啥核心区别?
答:国省道属于国家级、省级干线公路,是江门连接周边城市、串联各市区的主要交通大动脉,路面更宽、路况更规整,通行效率更高,主要承担长途、跨区域出行功能;普通乡镇道路则以服务村镇内部、短途出行为主,路面较窄,路线更灵活,二者在出行用途、道路标准上差异明显,大家跨区出行优先选国省道更便捷。
问:关于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车型分类的问题
答: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表2,具体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车型分类为:1类货车,总轴数(含悬浮轴)为2,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2类货车,总轴数(含悬浮轴)为2,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3类货...
申请低保的时候,为什么需要填写授权书?
《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第十四条、第八十一条规定,申请人要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民政部门代为查询、核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为审核认定和定期核查提供依据。
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吗?
一方当事人结婚证丢失的,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当事人结婚证都丢失的,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或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临时救助的标准是多少?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合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一般来说,临时救助金总额不超过当地 2 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称为小额救助,可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批发放,同时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因胁迫结婚的,能撤销婚姻吗?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广东省户籍的病残孤儿被依法收养后享受哪些基本生活保障?
根据《关于促进病残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粤民规字〔2025〕3号),广东省户籍的病残孤儿被依法收养后,收养人可向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享受基本生活保障。被收养人年满18周岁后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就...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有什么标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编制的《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发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问:基金会要接受年度检查吗?
答: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基金会应当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
问: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群众向哪里提出社会救助申请?
答: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群众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提出申请,二选一即可。线下申请方式:由申请人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
问:新会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什么时候开始?
答: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9:00至10月19日17:00。
问: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什么开始?有什么注意事项?
2026年下半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一、带齐证件,按时应考。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请确保“两证”齐全,信息一致。二、有序入场,配合安检。我省各考点使用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多重方式进行考生入场检查,考生须配合检查。...
问:请问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有什么区别?
答:国家助学贷款分为两类,根据办理地点的不同,分为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在高校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问:申请助学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国家助学贷款面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共同借款人(可以由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担任,也可以由其他监护人担任),共同借款人和学生的户籍需要在同一个县(市、区、旗)。
问:广东省202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什么时候开始?
答:新生预报名时间:8月25日10:00至8月28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8月25日10:00至8月28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9月1日14:00至9月4日17:00;缴费时间:9月2日10:00至9月5日17:00。
问:什么是优师计划?
答:优师计划即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旨在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推动欠发达地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问: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受理?
答:受理开始时间:7月15日,受理截止时间:9月30日。咨询电话:0750-6623061、0750-6623992。
问:“三大专项计划”的招生对象分别针对哪些学生?
答:三个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国家专项计划面向脱贫地区招生。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答:创业重点扶持对象在我省创办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担任该主体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理事长(会长、秘书长)、负责人、首席合伙人。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满12个月,申请补贴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创业主体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多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和拨付时间有何规定?
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个人或单位的补贴申请后,按规定审核资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有效甄别,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或政府公共服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
已经在手机上申请了转移,如何查询办理进度?
答:通过“电子社保卡”提交转移申请后,您可以在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上查询转移业务办理进度。具体路径为登录个人用户-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转移进度查询。
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该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
参保人员可以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吗?
答:根据人社部发〔2014〕17号文的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
公益性岗位包含哪些类别?
答: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一)公共管理类岗位。包括交通值守、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等岗位; (二)公共服务类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道路建设与维护、水利工程及...
工伤保险赔偿基数如何计算?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问:VOCs污染防治的技术体系由几部分构成?
答:VOCs污染防治的技术体系主要包括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精细管控四部分构成。
问: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可以减少大气污染?
答:绿色出行(步行、骑行、公共交通)、节约用电、减少露天焚烧、选择清洁能源、参与植树造林等。
问:什么是高锰酸盐指数?
答:高锰酸盐指数,是指在酸性或碱性介质中,以高锰酸钾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量,以氧的mg/L来表示。水中的亚硝酸盐、亚铁盐、硫化物等还原性无机物和在此条件下可被氧化的有机物,均可消耗高锰酸钾。因此,高锰酸盐指数常被作为地表水体受有机污染物和...
问:排污单位是否需要开展自行监测?
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并且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
问:农村生活污水中的氮、磷、臭味主要来自哪里?
答:氮主要来自洗涤污水和厕所污水。洗涤污水,占生活污水总量的50%以上,含大量的氮、磷等元素,是农村生活污水中氮的主要来源。厕所污水,是农村生活污水中氮、磷、有机物、粪大肠杆菌、细菌、病毒的主要贡献者。 &...
问:现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执行什么排放标准?
答:2019年11月22日,广东省发布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标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进行了规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新标准,对于标准实施...
问:列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大气污染物有哪些?
答:二氯甲烷;甲醛,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乙醛,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
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哪些法定义务?
答: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二)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三)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
九年中国医师节,都有哪些主题?
2018年8月19日,中国医师节首次设立,主题为“尊医重卫,共享健康”。此后每年,这一天都有一个主题。九个年头,九个主题,记录着中国医师群体与卫生健康事业共同前行的脚步。今年8月19日是第九个中国医师节,主题为“铸魂强基,德高技精”。截至2025年末,全国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近530万人。随着医师...
问:中暑了应该怎么办?
答:中暑先降温,切勿乱用药。在暑天闷热环境下,如果有人出现头晕、乏力、恶心甚至大量出汗等情况,应该尽快转移到阴凉通风处,解开衣物,通过擦拭、冷敷、扇风等方法来帮助降温。如果中暑者清醒且能吞咽,那么可以少量多次补水,必要时可以使用口服补液盐。
问:烫伤后可以涂抹牙膏、酱油或者用冰块直接冷敷吗?
答:不能。第一,不要盲目相信涂抹牙膏、酱油、香油等偏方。牙膏、酱油附着在创面表面,既可能刺激皮肤、增加感染风险,又会遮挡创面颜色和范围,影响医生判断烫伤的深度,增加后续清创处理的难度。冰块也不建议直接接触创面,过低的温度可能导致冻伤,使局部血液循环变差,加重组织损伤。第二,烫伤的家庭急救要掌握“冲、...
问:嘴唇、指甲发紫,耳垂有折痕,提示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吗?
答:这些心脑血管疾病的“自测方法”并不完全准确。第一,外观变化只能作为提醒,不能直接作为判断标准。嘴唇和指甲明显发紫,有时提示身体缺氧,可能合并心脏和肺部疾病,应引起重视。但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天气寒冷、四肢循环差、个人唇色深,或者接触一些深色的物质,也可能出现类似表现。耳朵折痕也是一样,虽然有研究讨...
问:不吃早餐可加速减重吗?
答:不一定。早晨,身体需要能量启动代谢。长期不吃早餐可能导致身体的基础代谢率下降,使脂肪更难“燃烧”。同时,不吃早餐可能会造成午餐时暴食,更容易让人肥胖。研究显示,长期不吃早餐者,肥胖风险更高。科学管理体重,可以从这几点做起:一、理性设定减重目标。建议肥胖患者根据基线体重和并发症的个体化情况,初始目...
问:尿酸为什么一直降不下来?
答:高尿酸血症和痛风的发生,与饮食结构及生活方式密切相关。以下不良小习惯可能会导致尿酸升高:1.含糖饮料代替水:这样不仅导致每日饮水量不足,由此带来的高果糖摄入也会增加痛风发病风险。果糖进入人体后,会促进嘌呤合成,从而导致尿酸生成增多。2.高嘌呤饮食:不少人喜欢吃火锅、烧烤,喝炖肉汤,对海鲜、红肉和...
问:深睡眠时间越长越好吗?
答:不是。根据睡眠分期的标准,成年人的深睡眠时间占整夜睡眠时间的正常比例是13%-23%。也就是说,如果整夜睡眠时间是6-7小时,深睡眠时间达到50分钟就是正常的。随着年龄增长,深睡眠时间的占比会逐渐降低,这是一个正常的生理变化。大家可以通过培养健康睡眠习惯,保证深睡眠时间。比如,尽量保持作息规律,...
问:“一夜无梦”才是高质量睡眠吗?
答:不是。做梦是正常的生理现象,是大脑在睡眠中处理重要信息的标志,一般不会损害睡眠质量。做梦具有多种积极作用:一是记忆巩固。做梦时会对白天的经历与情感记忆进行筛选、巩固和重新激活,助力记忆稳定。二是情绪调节。做梦能帮助大脑消化日间的负面情绪,维持心理健康。三是认知整合。梦境是大脑整合新旧信息的主观体...
问:小区业主乱倒垃圾的行为由谁来进行管理?
答: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对不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人进行劝阻,行为人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
对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的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答: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堆放人首先要承担侵权责任,对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进行清理。同时,道路管理人没有尽到相应义务的,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问:建筑垃圾包括哪些?
答: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问: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停车位、公共广场、公共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进行文艺表演的如何处理?
答: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停车位、公共广场、公共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进行文艺表演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问 :对高空乱抛垃圾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乱抛垃圾造成其他业主的人身及财产损害: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业主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掷垃圾的,责令清理,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
问:擅自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在建筑物、构筑物、城市道路、树木以及其他户外设施或者公共场所涂写、刻画;往他人交通工具上投放印刷品的行为有什么处罚?
答:1.擅自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在建筑物、构筑物、城市道路、树木以及其他户外设施或者公共场所涂写、刻画,或者经批准设置临时宣传品到期后未及时清理的,责令限期清理;拒不清理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2.往他人交通工具投放印刷品,拒不改正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问:对未在指定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收集容器,或者未按规定投放体积校对的废弃物品的行为如何处罚?
答:由县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问:建筑垃圾如何分类?
答: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是每次申请算呢,还是人一辈子最多领24个月呢?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按每次申请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指的是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单次领取最长时限不超过24个月。若再次失业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仍可再次申请,社保经办机构会按照您的实际缴费情况计算待遇。
不会用手机进行失业金资格核对,行动也不方便不能出门,怎么办?
建议您请身边的家人或朋友协助您完成手机操作,线上办理失业金资格核对手续的路径如下:“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首页-“社保·就业”-“失业”-“失业保障”-“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月)”,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上个月忘记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怎么办?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失业人员按月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凭本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失业人员有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于连续两个月未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的,社保经办机构会发送信息提醒您及时办理,不会停发您...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年限可以跟之前在单位缴交的年限累计计算吗?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年限会累计计算。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国家规定衔接。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缴费:由个人承担。缴费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自行选择。缴费比例: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缴费方式:按月缴纳。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如何参保?
按照自愿原则,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可在我省以个人身份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注...
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如何参保?
按照自愿原则,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可在我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三)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
上个月忘记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怎么办?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失业人员按月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者凭本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失业人员有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于连续两个月未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的,社保经办机构会发送信息提醒您及时办理,不会停发您...
问:学历型人员入户需要什么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江门市实际居住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取得广东省内专项职业能力资格、广东省内技能提升培训考核合格资格的人员不再通过学历型入户,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申请入户。
问:16周岁以下居民身份证可以“委托办”吗?
答:为解决留守儿童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父母(监护人)代申请的难题, 广东省推出“粤居码”小程序“委托代办”功能 。针对 16 周岁以下本省户籍居民办理身份证首次申领、换补领,以及临时身份证各项业务,监护人确不能亲临陪同代申请的,由监护人和被委托人通过“粤居码”“委托代办”功能,实行实名认证后,双方...
问:对于没有购房的市外人员可以落户在集体户口吗?
答:可以。在我市实际居住且没有自有合法产权的人员(含在乡村创业就业的),可以落户在就业单位、社区集体户,也可以申请落户在亲属、朋友的城镇家庭户。
问:非主要项目变更更正包括哪些项目?
答:户口登记中的学历、婚姻状况、身高、血型、文化程度、兵役状况、服务处所、职业、我市(县)其他住址、出生地、籍贯等内容都是非主要项目。
问:性别变更更正需提供什么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②国内三甲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问:国外出生登记办理需要多少工作日?
户政窗口受理,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审批批准后,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调查时间)。
问:父母双方为不同民族的,如何确定孩子的民族成份?
孩子民族成份需随父或母,父母双方为不同民族的,父母双方现场签名确认小孩民族成份。
问:专业人才条件有哪些?
①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证明;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技术职称认证证明;③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问:公共文化设施的概念是什么?
答: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主要包括: (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科技馆、纪念馆、方志馆(站)、体育场馆; (二)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 (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问: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开设器乐类课程,请问需要什么专业条件?
答: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粤文旅规〔2026〕2号)规定,器乐类培训机构设立专业条件:(一)每个课室不小于5平方米;(二)配备与教学相适应的相关设施设备;(三)培训人员应具备器乐相关专业的以下条件之一:大学专科...
问:请问申请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总建筑面积需要多少平方米?
答: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粤文旅规〔2026〕2号)规定,培训场地间应保持一定的间隔,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培训机构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详情可登录广东省人民政...
问:我有文艺稿件,有什么渠道可以投稿?
答:可以将稿件发至新会区文联的邮箱(xinhuiwenyi@163.com),经审核通过后,将在《新会文艺》上刊登。
问:请问加入新会区文艺协会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答: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关于文化文艺方面的方针政策; 2、热爱文艺工作; 3、作品在区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4、详细的入会条件由各协会作解释。
问:请问申请营业性演出应向哪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答:举办国内营业性演出,请向区(县)级文化行政机关申请;举办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请向市级文化行政机关申请;举办涉台和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请向省级文化行政机关申请。 【注意】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外、涉台或涉港澳营业性演出,在取得市级文化...
问:请问新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哪些?
答:根据《新会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新会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3项(大项)。其中文化市场类事项5项、广播电视类事项8项、文物类事项6项、体育类事项4项。具体细分事项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查询。
问:民宿登记事项包括什么?
答:民宿登记事项包括:(一)民宿名称、地址、经营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二)民宿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客房数量;(三)民宿建筑权属及类别;(四)营业执照。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还应当提供食品经营许可凭证。民宿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登记事项信息或者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
问:广东现在还能种桉树吗?
答:根据《关于发展桉树人工林的意见》(粤林函〔2006〕374号):“(一)桉树人工林种植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划定的商品林区内,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区,特别是水源涵养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种植桉树。(二)桉树人工林种植应选择在宜林荒山、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低效林地种植为宜,不得毁林造林,绝不允许毁坏天然林、生...
问:广东的古树是如何认定的?
答:根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古树名木保护专章“四十九条至五十二条”及《古树名木鉴定规范》(LY/T 2737—2016)和《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LY/T 2738—2016)的相关规定,经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树龄在100以上的树木可认定为古树,古树依法定程序认定,古树的认定不涉及古树...
问:一般种植乔木的最佳种植密度是每亩多少棵?
答:造林密度应综合考虑立地条件、树种特性、培育目的、经营水平等因素确定,不同区域主要造林树种的适宜初植密度可参照《造林技术规程》《国家储备林可持续经营指南》等相关技术文本确定。
问:林地性质可以改变吗?
答: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如需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议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按程序办理...
问:什么类型的项目、项目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之前或者备案前后,应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问:采矿权(花岗岩石矿)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资金、设备及技术人员明细材料)有何具体的要求?
答: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关于采矿权登记申请材料的清单,仅要求提供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明确其经营范围。其具体要求需咨询核发企业营业执照的主管部门。
问:永久基本农田里的旱地、水浇地可以垦造水田吗?
答:根据《广东省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粤自然资函[2023]88号)将耕地中的旱地、水浇地改造为水田,以及耕地地类未变化仅提升耕地质量的提质改造项目,禁止在以下区域选址:(一)土地权属不明晰或有争议的地块;(二)全国国土调查坡度 25°以上的陡坡地;(三)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以及自...
问:请问增减挂钩项目中,如果拆旧区属于村集体闲置用地,这类土地补助标准是多少钱/平方米?
答: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消费水平不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区拆旧地块上的构筑物和附着物也不一样,无法制定全省统一的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补助标准。增减挂钩项目涉及拆旧补偿时,应以项目区所在辖区内物价等部门的有关标准为依据实施。 《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
问: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条件标准及认定程序。
答: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以百分制计分,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的为候选企业;龙头企业认定向所在地的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核查以本级政府名义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市农业农村局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复核,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征...
问: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日常管理及运行监测要求
答: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实行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做到有进有出。龙头企业实行每3年一次的运行监测,监测标准原则上参照申报认定的标准,监测结果由市农业农村局确认。对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资格。连续两次监测合格的,下一监测周期免予监测。
问:《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具体申报程序
答:申报企业应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及相关事项说明,承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失信惩戒。具体申报程序为:企业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应当充...
问:《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违法违规情况处理
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不得评为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已被评为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取消资格。有下列第5目行为的,从查实之日起4年内不得申报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被税务部门查实,有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抗税等违法行为的;2.由于防范措施不力或防范不当,致使发生重大...
问:江门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条件标准及认定程序
答: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以百分制计分,综合得分80分及以上的为候选企业;龙头企业认定向所在地的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核查以本级政府名义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市农业农村局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复核,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征求市发展和改革...
问:如何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答:1.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或“粤农合格证”微信小程序注册、购买(申领)电子版承诺达标合格证进行激活开具,或自行打印(印刷)合格证。2.合格证应载明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生产单位、承诺内容、承诺依据、开证日期等信息...
问: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要求
答:1.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开具合格证,承诺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鼓励和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开具合格证。按照规定应当包...
问: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实施主体
答:1.合格证的开具主体: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 2.合格证的查验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农产品销售者、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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