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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怎么办理?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2-03

  从事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无需办理审批申请,只需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予设立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办理备案手续,并递交下列材料:

  ①备案申请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