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7-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9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1〕1223号)和《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年6月15日公布)等有关要求,结合江门市新会区实际情况和当前标定地价评估技术规程,更新并形成《江门市新会区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更新项目成果》,现予以公布。
更新后的标定地价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江门市新会区标定地价的基本内容
2.江门市新会区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3.江门市新会区标定地价成果图
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9日